(術語)梵網經所說之大乘戒也,又雲佛性戒、佛乘戒。此戒以衆生本具之佛性爲體,且受持此戒可至佛果也。[囗@又]諸佛所住一實相之淨戒也。梵網經下曰:“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又曰:“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衆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大日經疏十七曰:“佛離一切相而住淨戒,所謂離諸相一相一味。若能如是離一切相而住于戒,此戒即是佛戒。”[囗@又]又密教之叁摩耶戒也。時處軌曰:“教發菩提心,授與佛性戒。”[囗@又]通名佛所說之戒法。
又名佛性戒,或佛乘戒,就是成佛的戒,也就是梵網經所說的大乘戒。 - 陳義孝編
又名佛性戒。或佛乘戒,就是成佛的戒,也就是梵網經所說的,大乘戒。
- 梵心居士編
(一)指諸佛之境界。系十界之一。與衆生界、魔界對稱。往生要集卷中(大八四·六六中):“衆生不知,迷于佛界,橫起魔界,于菩提中而生煩惱。”梵網經卷上(大二四·一○○二下):“能轉魔界入佛界,佛界入魔界。”(參閱“十界” 457)
(二)指佛國土。光贊經卷十(大八·二一二上):“不當住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及一佛土,不當住十方佛界爲一土。”
(界名)十界之一。諸佛之境界也。梵網經上曰:“能轉魔界入佛界,佛界入魔界。”[囗@又]佛之國土也。
十界之一,即諸佛的境界。 - 陳義孝編
十界之一,即諸佛的境界。
- 梵心居士編
梵語buddha-vacana。(一)指叁藏中之經藏部分,即佛陀所說之經典。包括相傳爲釋迦牟尼佛所說而于後世結集之經典,亦有曆代陸續以“如是我聞”形式創製之經籍。按文字分,有梵文、巴利文、漢文、藏文等佛經。漢文佛經一般分大乘經、小乘經兩種。唐代智升之開元釋教錄,始將大乘經分爲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華嚴部、涅槃部等五大部,及五部以外諸經;明代智旭之閱藏知津,按天臺宗五時判教學說,將大乘經分爲華嚴部、方等部、般若部、法華部、涅槃部,我國之頻伽藏及日本之縮刷藏經因之。宋藏收大乘經五二八部,二一七五卷;元藏收五二八部,二一七四卷;高麗藏收五二一部,二一六四卷;縮刷藏經與頻伽藏收四五○部,二二九○卷。小乘經主要指阿含經及其單品,宋、元二藏各收二四二部,六二一卷;高麗藏收二四○部,六一四卷;縮刷藏經和頻伽藏各收叁二一部,七七八卷。大正藏則將一切佛經分爲阿含、本緣、般若、法華、華嚴、寶積、涅槃、大集、經集、密教等十部,共收一四六○部,四二二五卷。(參閱“佛教教典”2679)
(二)泛指佛教全部經典。包括經、律、論等。如古代所謂之衆經、一切經等。
(雜名)佛教之經典也,又佛像與經典也。
佛教的經典。 - 陳義孝編
佛教的經典,叁藏十二部。
- 梵心居士編
(術語)佛之境界也。華嚴經二曰:“諸佛境界不思議,一切法界皆周遍。”中阿含經十叁曰:“我今獲此義,得入佛境界。”
佛的境界。 - 陳義孝編
又作法具、佛器。用于莊嚴佛前,或法會、修法時所用之器具。即天蓋、幢、幡、華鬘、鬥帳、法螺、木魚、鍾、鼓、鈴、香爐、花瓶、燭臺等物之總稱。對此,僧尼所用之衣、缽、數珠、如意、拂子、坐具等物,則稱爲僧具。
天蓋又稱蓋,覆于佛像之頂,或覆于導師席上,原系防避日光直射而設。幢、幡乃法會時,懸挂于堂內之布製旗子。鬥帳則是小布簾,懸覆于安置本尊之龛前。磬爲讀經時所敲打法器之一,形如碗,深者爲鏧,淺者爲磬,又小磬稱引磬、小手磬。其他能出音之佛具尚有振鈴、木魚(木製魚形者)、雲板(金屬製,成雲形,中央有洞者)、铙钹(銅製皿形者,二片相互拍打出聲)、金鼓、梵鍾等物。法螺亦爲樂器之一種,特別是日本修驗道(日本佛教之一派)所必備之道具。
佛前之莊嚴物,依宗派之不同而有異。香爐、花瓶、燈臺叁物具足,俗稱叁具足,系諸宗一般所用。插花之容器,稱爲花瓶,有角形與圓形之分。桌面有時覆以布,圍于桌周圍之帛,稱爲桌圍,其上所覆叁角形之帛,則稱打敷。此外,用來盛飯供養佛之器物,亦稱佛器。香爐又稱火舍,金屬製者稱金香爐,陶土製者稱土香爐。金香爐用于燒香(先放入炭火,然後焚燒香木),土香爐則用于燃香(燃粉末狀之香。現在一般多以線香替代燃香)。至于燈臺,有用于點蠟燭與點油火二種。立蠟燭者,稱爲燭臺。或有鶴銜蓮軸立于龜背之形狀者,稱爲鶴龜。又垂吊于天花板之輪形燈明用具,稱爲輪燈,或稱琉璃燈。臺座爲菊花形之燈明臺,稱爲菊燈,系用于點油火。(參閱“法衣”3346、“鍾”6839、“铙钹”6840)
(物名)花瓶,香爐等莊嚴佛壇之道具也。
莊嚴佛壇的法器道具,如花瓶香爐等是。 - 陳義孝編
安置佛像,外形如廚櫃之器具,多以石、木材製成。又據雞林志所載,佛寺亦稱佛龛。此外,于岩壁掘室以安置佛像之處,亦稱爲龛,雲岡、龍門石窟可爲代表。(參閱“廚子”5984、“龛”6910)
(雜名)佛寺也。雞林志:龜山有佛龛,林木益邃。傳雲:羅漢叁藏,行化至此。俗亦謂供佛之小室曰佛龛。見廚子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