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二十卷六頁雲:又此叁支、當知卽是修瑜伽因緣。何以故?由依此次第、此因、此緣,修習瑜伽、方得圓滿。謂依聞正法圓滿、涅盤爲上首、能熟解脫慧成熟故。 - 朱芾煌
謂佛陀出現于世間之唯一大目的,是爲開顯人生之真實相,此即所謂一大事。依法華經方便品之說,佛爲使衆生開示悟入,遂出現世間。世親于法華經論卷下詳論此“開示悟入”之要義,列舉佛出世之四緣由:(一)如來具足一切智,能如實了知諸法深義;如來欲以其知見開啓衆生,令彼等悉皆了知諸法深義,故出現于世。(二)二乘與佛之法身平等,無有差別;如來爲示現此義,故出現于世。(叁)二乘等不能了悟究竟一佛乘之真實處;如來爲使彼等悟知,遂出現世間。(四)爲使彼等更證入不退轉地,獲得無量之智業,如來乃出現世間。[法華經文句卷四上、法華玄論卷五]
(術語)爲一大事之因緣。文句四上曰:“衆生有此機,感佛名因,佛乘機而應,故名爲緣,是爲出世本意。”
[出法華經] 一即一實相也。其性廣博。故名爲大。如來出世度生之儀式。故名爲事。衆生具此實相而能成機感佛。故名爲因。如來證此實相而能起應度生。故名爲緣。一切如來出現于世。皆爲開示一切衆生本有實相。令其鹹得悟入佛之知見。舍此則非如來出世本懷。經雲。如來惟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是也。 - 明·一如等 撰
佛爲一大事因緣而出現于世,此一大事因緣,即爲了化度衆生的因緣。法華經說:“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無非欲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 陳義孝編
一切有爲,即是生滅。然能見生者,方能知滅。是故欲知生滅,尤應知生。一切生相,生所生時,不離因緣和合。何法說爲因緣?即六因四緣,說爲因緣。因者能生,緣者助生,一切有爲之生法,不出此六因四緣也。 - 明·楊卓
此有四種。如瑜伽五卷八頁至十叁頁,廣說其相。 - 朱芾煌
(經名)佛說因緣僧護經,失譯,一卷。五百商人入海時,請僧護爲說法者。迨至海中,龍王乞僧護去授四龍子以四阿含經。商人還時,僧護自海出同還。途中相失。見地獄中五十六事。次至五百仙人處一宿濟度之。來見佛,問因緣。佛一一答之。
指婆羅門對其經典的修學內容,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語詞、儀軌、音韻、語源、文法、史詩」。(同義詞「因.緣.正.文.戲」) - 莊春江居士編
謂諸法依因緣而生。佛教之基本教義謂,凡依緣起法則所生者,皆了無自性、自體,乃變化無常者;無常即是苦。此諸法因緣生一語,即“苦、集、滅、道”四谛中,闡說苦、空、無常、無我等苦谛之偈頌,亦即法身偈之首句,此偈又可稱爲緣生偈,或緣起偈。佛陀常以此偈解說諸法生滅無常之相,佛弟子輔翼教化時亦常以此偈啓發他人之正見,如舍利弗未皈依佛陀前,馬勝比丘(阿說示)曾爲之說偈(大二五·一叁六下):“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佛本行集經卷四十八、大智度論卷十一、卷十八、大日經疏卷六]
(術語)見法身偈條。
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 - 陳義孝編
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
- 梵心居士編
(經名)佛說作佛形像經之異名。
瑜伽叁十四卷叁頁雲:雲何八種變異因緣?一、積時貯畜。二、他所損害。叁、受用虧損。四、時節變異。五、火所焚燒。六、水所漂爛。七、風所鼓燥。八、異緣會遇。積時貯畜者:謂有色諸法,雖于好處,安置守護;而經久時,自然敗壞,其色衰損,變異可得。他所損害者:謂種種色法,若爲于他種種捶打,種種損害;卽便種種形色變異。受用虧損者:謂各別屬主種種色物,受者受用增上力故;損減變異。時節變異者:謂秋冬時,叢林藥草華葉果等,萎黃零落。于春夏時,枝葉華果,青翠繁茂。火所焚燒者:謂大火縱逸,焚燒村邑;國城王都,悉爲灰燼。水所漂爛者:謂大水洪漫,漂蕩村邑;國城王都,悉皆淪沒。風所鼓燥者:謂大風飄扇,濕衣濕地,稼穑叢林,幹曝枯槁。異緣會遇者:謂緣樂受觸,受樂受時,遇苦受觸。緣苦受觸,受苦受時,遇樂受觸。緣不苦不樂受觸,受不苦不樂受時,遇樂受觸,或苦受觸。又有貪者,會遇瞋緣,貪纏止息,發起瞋纏。如是有瞋癡者,會遇異分煩惱生緣,當知亦爾。如是眼識正現在前,會遇聲香味觸境等余境余緣,起異分識。其余一切,如理應知。是名八種變異因緣。一切有色及無色法所有變異,皆由如是八種因緣。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 朱芾煌
(書名)二卷,失譯,說波羅捺國王等八位辟支佛覺悟之因緣。
瑜伽八十卷二五頁雲:此中雜染因緣,有二種。一者、由世俗言說自性雜染自性執分別故。二者、由彼功德過失差別執分別故。 - 朱芾煌
凡六卷。元魏吉迦夜、昙曜共譯。又稱付法藏因緣經、付法藏傳、付法藏經、付法傳。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冊。乃敘述釋尊入滅後,迦葉、阿難等二十叁位印度祖師嫡嫡付法相傳之事迹與傳法世系。其最後一祖師子尊者,爲罽賓國王彌羅掘殺害,付法遂至此斷絕。古來天臺宗、禅宗均重視本傳,以此爲付法相承之規准。智顗摩诃止觀所述西天二十四祖即根據本書(加上旁系之摩田提),道原景德傳燈錄亦采用本書二十叁祖之傳承,另加上婆須蜜、婆舍斯多、不如密多、般若多羅、菩提達磨等五人,而成禅門付法西天二十八祖。然本傳內容與阿育王傳多所類似,似非由梵文翻譯而來,或依口傳,或參照該書而作。又宋代明教大師契嵩根據禅經與寶林傳之說,謂本書乃昙曜之僞作,並另撰傳法正宗記九卷、傳法正宗定祖圖一卷,重定西天之付法二十八祖,且宣稱付法藏一書已可付之一炬。[出叁藏記集卷二、大唐內典錄卷四、開元釋教錄卷五、卷六、卷十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