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十六卷二十叁頁雲:複次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于叁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其叁事者,如前應知。于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于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論十二卷九頁雲;何緣有情,憶而複忘?答:有情異分相續轉時,于法不起相屬智見。此中忘者,是失念義。廣說如前。異分有叁種。謂加行異分,所緣異分,隨順異分。加行異分者:如有先誦素怛纜藏,中間忘失;舍之複誦毗奈耶,或阿毗達磨藏;後皆不憶。先誦毗奈耶,阿毗達磨藏,亦爾。如是先起不淨觀,中間忘失;舍之複起持息念,或界方便;後皆不憶。先起持息念,界方便,亦爾。所緣異分者:如有先見如是園林泉池山谷經行處等,中間忘失;後更不見彼相似相,于前所更,不複能憶。隨順異分者:如有不得隨順飲食衣服等事,于前所更,不能複憶。如是異分相續轉時,于法不起相屬智見。問:不起誰相屬?答:叁種同分。此中亦有四種異誦。與前相違應廣說。 - 朱芾煌
四教儀雲辟支迦羅,是天竺之言,此土翻爲緣覺。此人宿世福德,神根勝利,學十二因緣以悟道也。緣覺有二種,一獨覺,二因緣覺。
一、明獨覺辟支迦羅 獨覺辟支迦羅者,苦佛不出世,佛法已滅,是人先世因緣,能獨出智慧,不從他聞,自以智慧得道,故名獨覺。
二、明因緣覺 因緣覺者,是人道根淳熟,藉小因緣而能覺悟也。 - 明·楊卓
(經名)憂婆離之史傳。攝于佛本行集經五十叁。
又稱草系比丘因緣。謂堅守戒法之比丘僧之因緣。佛在世時,有比丘爲賊所劫掠,並以生草系之,該比丘恐壞其生草而不解縛,坐以待斃;其後適逢國王,親自爲其解縛,並施予叁衣。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二十六(大一二·五二○上):“甯舍身命,不毀禁戒,如草系比丘。”[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六、大莊嚴論卷叁、法苑珠林卷九]
法界次第雲:
一、無明 過去世一切煩惱,通是無明。以過去未有智光明故,則一切煩惱得起。是以過去煩惱,悉是無明也。
二、行 從無明生業,業即是行。以善不善業,能作世界果故,故名爲行也。
叁、識 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識母。自相識,即是父母交會,初欲托胎時之名。
四、名色 從識生非色四陰,及所任色陰,是名名色,即是歌羅邏時之名也。
五、六入 從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從五疱初開已來,即是六入名也。
六、觸 由入對塵,情塵識合,是名爲觸。以六塵觸六根故,即有六識生,故名情塵識合也。
七、受 從觸生受,故名爲受。即是因六觸觸六根,即領受六塵,爲六受也。
八、愛 從受中心著,名之爲愛。謂于所領受六塵中,心生渴愛也。
九、取 從渴愛因緣求,是名爲取。謂求取所愛之塵也。
十、有 從取則後世業因成,是名爲有。因能有果,故名爲有。
十一、生 從有還受後世五衆之身,是名生。所謂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十二、老死 從生五衆身熟壞,是爲老死。老死則生愛悲哭泣,種種愁苦,衆惱合集。
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衆苦和合皆盡。若能如是正觀叁世十二因緣,發真無漏,成辟支佛。 - 明·楊卓
賓頭盧尊者永住于世之因緣,經典所載不一,據法苑珠林卷四十二載,賓頭盧尊者曾入于禅定,取樹提伽長者懸置于高處之旃檀缽(非比丘宜持之物),佛陀以其用外道缽,並于未受戒者之前展現神通力,故擯之,令不得住于閻浮提,並敕往西瞿耶尼洲教化四衆,廣宣佛法;後雖聽還,以其現神足之故,不許入于涅槃,敕令爲末世四部衆生作福田。另據雜阿含經卷二十叁載,給孤獨長者之女,于富樓那跋陀那國請佛及比丘僧,諸比丘各乘空而往,賓頭盧尊者則以神力合大山前往受請,世尊責之,罰于世護持正法,不得取涅槃。[請賓頭盧經、分別功德論卷四]
(本生)法苑珠林四十二曰:“昔有樹提伽長者,造旃檀缽著絡囊中,懸高象牙杙上作是言:若沙門婆羅門不以梯杖能得者即與之。諸外道知欲現神通,挑頭而去。賓頭盧聞是事白目連言:實爾不?答言實爾。汝師子吼中第一,便往取之。其目連懼佛教不肯取。賓頭盧即往其舍入禅定,申手取之。依四分律,當時坐于方石縱廣極大,逐身飛空,得缽已還去。佛聞呵責:雲何比丘爲外道缽(旃檀缽非比丘宜持之物),而于未受戒人前現神通力?從今盡形擯汝,不得住閻浮提。于是賓頭盧如佛教敕往西瞿耶尼,教化四衆,廣宣佛法。閻浮提四部弟子思見賓頭盧白佛,佛聽還坐,現神足故不聽涅槃。敕令爲末世四部衆作福田。其亦自誓叁天下有請悉赴。”(依十誦律叁十七,四分律五十一)。雜阿含經二十叁賓頭盧自說曰:“世壽住舍衛國,五百阿羅漢俱。時給孤獨長者女,適在富樓那跋陀那國。時彼女請佛及比丘僧,時諸比丘各乘空而往彼,我爾時以神力合大山往受彼請。時世尊責我:汝那得現神足如是?我今罰汝,常在于世不得取涅槃,護持我正法,勿令滅也。”請賓頭盧經曰:“賓頭盧者字也,頗羅墮誓者姓也。其人爲樹提長者現神足故,佛擯之不聽入涅槃,敕令爲末法四部衆作福田。”
[出大智度論] 一外聞正法謂衆生雖具正念。必從智人聞說正法。然後正見始得開發。譬如谷麥。內具種子。外滋雨澤。然後其芽始得生起。是故若欲正見開明。必須外聞正法。二內有正念謂衆生雖聞正法。發起正見。實由內心正念本具。譬如洪鍾。雖待人扣。聲非外有。是故若欲正見開發。必須內有正念。 - 明·一如等 撰
姚秦天竺沙門鸠摩羅什譯
說長者子燈指先富中貧,後又大富,皆由宿因。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經名)叁卷,趙宋施護譯。諸苾刍共會,相謂何行業最多獲義利?阿難言色相行業(阿難容貌美故言),聞二百億言精進行業,阿尼樓陀言工巧行業,舍利弗言智慧行業(各就自己所得而言也)。以問佛。佛言其中智慧最勝。而修福因緣爲極勝。因說福力太子之因緣證之。
(經名)說佛今生感受骨節疼之宿世因緣。攝于興起行經上。
凡四卷。宋代施護譯。收于大正藏第十四冊。又稱佛說光明童子因緣經、光明童子經。內容述說王舍城善賢長者之子光明童子,出家證果之因緣。
(經名)佛說光明童子因緣經,四卷,宋施護譯。說王舍城善賢長者之息,光明童子,依佛之證言在火中不死,遂成長,出家證果。
(經名)十二卷,趙宋惟淨譯。說佛滅後有大商主子身有金色光,名金色童子。阿難教化之之因緣。
(故事)未曾有因緣經曰:“佛在祇園精舍,遣目連至迦毗羅城,請羅睺羅于耶輸,舍利弗爲和上,目連爲教授師,度彼爲沙彌。時年十五歲,淨飯王憐之。令童子五十人從之出家。”
四教儀雲:“一明叁世十二因緣者,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現在叁因,未來二果。”
一、過去二因 謂無明、行。
二、現在五果 謂識、名色、六入、觸、受。
叁、現在叁因 謂愛、取、有。
四、未來二果 謂生、老死。 - 明·楊卓
(經名)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柰女生于柰樹上,後通萍沙王而生耆域(又曰耆婆),耆域爲世之名醫,能治種種之奇病,並出往昔之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