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tisro vedana^h!,巴利语 tisso vedana^。又作三痛。受,领纳之义。即内之六根,触对外之六境,所领纳之三种感觉。即:(一)苦受(梵duh!kha -vedana^ ),又作苦痛。即领纳违情之境相,令身心受逼迫。(二)乐受(梵sukha -vedana^ ),又作乐痛。即领纳顺情之境相,令身心适悦。(三)舍受(梵upeks!a^ -vedana^ ),又作不苦不乐受、不苦不乐痛。即领纳中容之境相,身心无有逼迫,亦无有适悦。此三受通于眼等六根,亦通有漏无漏。或各自分成两种,与五识相应者,称为身受;与意识相应者,称为心受。[杂阿含经卷八、成唯识论卷五、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四、成实论卷六](参阅“五受”1103、“受”3096)
(名数)受者领纳外境也。境有顺违俱非之三,故受有苦乐舍之三:一、苦受,领纳违情之境而起苦恼之感者。二、乐受,领纳顺情之境而起适恒之感者。三、不苦不乐受,又曰舍受,领纳不适不顺之境而苦乐之感共舍离者。俱舍论一曰:“受蕴,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
[出杂阿含经] 受者领纳也。谓六根之识。领受六尘之境也。(六根之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一苦受谓于六尘违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是名苦受。二乐受谓于六尘顺情之境。而有适悦之乐。是名乐受。三不苦不乐受谓于六尘不违不顺之境。所受非苦非乐。是名不苦不乐受。 - 明·一如等 撰
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苦受是环境不如意时心中所生起的苦恼感受;乐受是环境顺意时心中所生起的快乐感受;不苦不乐受又名舍受,即处于不顺不逆的环境时心中所生起的不苦不乐感受。 - 陈义孝编
法蕴足论九卷十页云:复有三受,说名受蕴。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云何乐受?谓顺乐触所生身乐心乐,平等受受所摄,是名乐受。复次修初第二第三静虑顺乐受触所起心乐,平等受受所摄,是名乐受。云何苦受?谓顺苦触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摄,是名苦受。云何不苦不乐受?谓顺不苦不乐触所生身舍心舍,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摄,是名不苦不乐受。复次修未至定,静虑中间,第四静虑,及无色定,顺不苦不乐触所生心舍,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摄,是名不苦不乐受。 - 朱芾煌
如受蕴差别中说。
二解 集异门论五卷一页云:三受者:一、乐受,二、苦受,三、不苦不乐受。乐受云何?答:顺乐受触所生身乐,心乐,平等受受所摄是谓乐受。复次修初第二第三静虑时,顺乐受触所生身乐、心乐,平等受受所摄,是谓乐受。苦受云何?答:顺苦受触所生身苦,心苦,不平等受受所摄,是谓苦受。不苦不乐受云何?答:顺不苦不乐受触所生身舍、心舍,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摄,是谓不苦不乐受。 - 朱芾煌
对于三境,感受之情有三:谓苦、乐、不苦不乐是。受者,领纳外境也。
一、苦受 领纳违情之境,起苦痛之感也。
二、乐受 领纳顺情之境,起乐适之感也。
三、不苦不乐受 亦名舍受。领纳不适不逆之境,苦乐之感,皆舍离也。 - 明·杨卓
三受之受,即五蕴中色、受、想、行、识的受蕴,也是心所有法五遍行心所中的受心所。受者领纳之义,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感受。《成唯识论》曰:“受谓领纳顺违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二非欲故。”这在《大乘广五蕴论》说的更明白一点:“云何受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乐受者,谓此灭时,有和合欲;苦受者,谓此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乐受者,谓无二欲。无二欲者,谓无二和合及乖离欲,受谓识之领纳。”
受也是“十二缘生”中第七支“触缘受、受缘爱”的受,所以《缘起经》中说,“受有三种,谓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受以领纳为性,领纳、就是感受外境。受所领纳的外境,有顺益境,有违损境,有顺违俱非境。缘顺益境,就是乐受;缘违损境,就是苦受;缘顺违俱非境,就是中容受、此亦称舍受。对于乐受有“和合欲”,舍不得离开,对于苦受有“乖离欲”,避之唯恐不及。对于非苦非乐的中容受,既无和合欲,亦无乖离欲。受是主观的感觉,苦乐是比较而来,没有一定标准,不能以客观标准来衡量。 - 于凌波居士著
指三种受业。又作三受报业。乃就苦、乐、舍三受,将业分为三类。即:(一)顺乐受业(梵sukha -vedani^ya-karma ),又作福业、乐报业。为感乐受之业,始自欲界至第三静虑。今之乐受若为三受门之乐受,则含摄喜受,故此乐受存在第三禅天。(二)顺苦受业(梵duh!kha -vedani^ya-karma ),又作非福业、苦报业。为感苦受之业,即欲界之一切恶业。(三)顺不苦不乐受业(梵aduh!kha^sukha -vedani^ya-karma ),又作顺非二业、不苦不乐报业。即感第四禅天以上之果业,彼处唯有舍受。然第三禅天以下亦有顺不苦不乐受业,若感中间天者,则为中间定业。今就所感之受而言,除感得受之外,尚俱感得色等四蕴。[发智论卷十一、顺正理论卷四十、俱舍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卷九](参阅“三业”638)
(名数)招顺于苦乐舍三受之异熟果之业。顺乐受业,顺苦受业,顺不苦不乐受业之称也。
成唯识论五卷十四页云: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识相应,说名身受。别依身故。意识相应,说名心受。唯依心故。又三皆通有漏无漏。苦受亦由无漏起故。 - 朱芾煌
成唯识论五卷十四页云:或各分三。谓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又学,无学,非二,为三。 - 朱芾煌
成唯识论五卷十四页云:或总分四。谓善、不善、有覆无覆二无记受。有义、三受容各分四。五识俱起任运贪痴;纯苦趣中任运烦恼不发业者,是无记故;彼皆容与苦根相应。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若通一切识身者;遍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杂集论说:若欲界系任运烦恼,发恶行者;亦是不善。所余皆是有覆无记。故知三受各容有四。 - 朱芾煌
成唯识论五卷十四页云: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三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 - 朱芾煌
(术语)谓三聚净戒。璎珞本业经下曰:“今为诸菩萨,结一切戒根本,所谓三受门摄善法戒。”详见戒条。
成唯识论五卷十七页云:有义、六识三受容俱。顺违中境,容俱受故。意不定与五受同故。于偏注境,起一受故。无偏注者,便起舍故。由斯六识,三受容俱。得自在位,唯乐喜舍。诸佛已断忧苦事故。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论二十四卷一页云:问:云何三受,皆能起爱?答:爱有五种。一、和合爱。二、不和合爱。三、别离爱。四、不别离爱。五、愚爱。乐受未生,起和合爱。乐受已生,起不别离爱。苦受未生,起不和合爱,苦受已生,起别离爱。不苦不乐受未生,起和合爱。不苦不乐受已生,起不别离爱。于中多分生长愚爱。 - 朱芾煌
宋、元、明版本作「令三受于世间转」,即「使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等三受存在于世间」表示「仍在生死流转中」。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