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阿赖耶识所缘之三境也。见三类境条。
[出宗镜录] 一性境性即实之义也。谓眼识乃至身识及第八识等。所缘色等实境相分。不起名言。无筹度心。是名性境。三独影境影即影像。是相分异名。谓如第六识。缘空华兔角。及过去未来等所变相分。无种为伴。但独自有。是名独影境。三带质境带即兼带。质即礼质。谓以心缘心也。如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境时。其相分无别种生。一半与本质同种生。一半与能缘见分同种生。是名带质境。 - 明·一如等 撰
又名三类境,即性境、独影境、带质境。性境就是一切实境,各有其性质,如石之坚,水之湿,不可能加以改变者;独影境如第六识想龟毛兔角,其相虚妄,既无能生的种子,亦无所托的本质,惟独起影像;带质境者,谓以心缘心,即以见分缘见分两头带出有质的相分境,名真带质,若 - 陈义孝编
由彼六识,对于根尘,所现之境有三:谓顺、违、俱非、之三者是。境者,心所游履攀缘之处也。
一、顺境 谓于情顺适之境。
二、违境 谓于情违逆之境。
三、俱非境 谓于情不顺不违之境。 - 明·杨卓
八识缘境,对性境、独影境、带质境三境中,前五识缘五尘境,第八识缘自变的实境,所以都是性境;第七末那识,缘第八识见分为自我,唯为带质境;第六识的五俱意识,初缘五尘境亲证自体时,刹那之间是性境,及至分别心起,推理计度,或独头意识的幻想,便成为带质境或独影境了。再者,定中的独头意识也是性境。 - 于凌波居士著
具足称“四分三类境”,四分,即识体四分——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三类境,即性境、独影境、带质境。前者是就主观的识的一方面,而说它的体用;而后者是就客观之境的一方面、来区别它的性质。因为在“识变”时,因能变,是由种子生现行(变现出八识识体)的变;果能变,是八识识体(含各各相应的心所)变现出相、见二分的变。有了相分、见分,则识体本身即成为自证分,而其另一种再度证知的功能就成证自证分,这即所谓识体四分。另一方面,所谓一切外境,其实就是是八识所变的相分,这相分分为三类,即性境、独影境、带质境,名之为三类境。 - 于凌波居士著
三境者。
一、性境 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相,名为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变五尘之境,以实种生,是因缘变,名为性境。眼等五识及五俱第六意识现量缘时,得境自相,则此相分,亦是性境。余法准知,然有二种:
一、无本质 即八识心王所缘根身器界及诸种子,但是自变自缘,不假外资。然约器界及他人浮尘根,既是共相识种所变,亦得说有外质也。根本智亲证真如,虽不变为相分,亦名性境。
二、有本质 即今五识所缘现在五尘及明了意识初念,并定中独头意识所缘定果色等,皆托第八识之相分以为本质,随即变为自识相分,而为所缘。犹如镜中所现群像,虽约真谛言之,则皆如幻如梦,了无真实。而约俗谛言之,则五尘即是五识相分,从种子生,还熏成种。不同空花镜像兔角龟毛,亦复不同过去未来之不可得,故名性境也。
二、独影境 谓能缘心但独变相,无别本质第二,或有杖质,缘无为之相分是也。虽有本质,然彼相分不生本质,以彼本质是不生法也。此等相分,但与能缘同一种生,谓之独影,然有二种:
一者、无质独影 如缘龟毛兔角等。
二者、有质独影 如依经作观,虽似托彼为质,终是独头意识所现影故。
三、带质境 谓能缘心缘所缘境,有所杖质而不得自相,谓之带质境。
一、真带质 以心缘心名真带质,即第六识通缘一切,心及心所,及第七识单缘第八识之见分是也。
二、似带质 以心缘色名似带质,谓带彼相起,有似彼质,如依经作观,非是五识所缘现境故也。
三藏伽陀云:“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性境有三不随,故云不随心。独影无有不随,故云唯从见。带质有三通情本,故云通情本。或于三类境,有唯一、二合、三合等,或于性、种、系,有同不同,故云随应。
一、三种不随 性境有三不随:
一、性不随 虽有与能缘心同性,是境自性,不由能缘心力。是此性等,且如五识通三性,相质俱无记。不从于五,亦通三性。
二、种不随 自有能生种子,不从能缘种子而生也。
三、系不随 且如欲界系五识缘自界五尘,斯乃所缘五尘,自是欲界系,非随能缘心成欲界系也。
二、三通情本 带质境,即性种系三,各通情本。
一、性通情本者 且如第七缘第八见分,判此相分,若从本质,是无覆无记也。若从能缘,是有覆无记也。
二、种通情本者 谓现行相分,既随见质,名有覆无覆,能生种子,亦应随应属见质。
三、界通情本者 判此界系应随质见,非自是此界系者也。
三、性等同异
一、或性虽同而系种不同,如在下地缘上界天眼耳。
二、或系虽同,性种不同,如五识缘自界五尘。
三、或种虽同而系不同,约聚论之即有,一法论之即无。如第八识聚,心所所缘与见同种,心王所缘界系不同,如斯等类,准思可知矣。
四、二三合等 于三类境,或有唯一,或有二合,或有三合。
一、谓唯一者 各别之境也。
二、二合者 如第八识缘自地散境,心王所缘,是初性境。心所所缘,是独影境。五识所缘自地五尘,是初性境,亦得说是带质之境。如第六识缘过未五蕴得是独影,亦得说是带质之境,薰成种子生本质故。
三、三合者 如因第八缘定果色,心所所缘唯是独影,心王所缘是实性境,亦得说为带质之境,第六所变定果之色为本质故。如斯等类,准思可知。
五、四分种子 于四分中,后三分必同种生。若见相二,有别种生,有同种生,有同异种生。谓别种生者,即性境也。同种出者,即独影境也。同异种生者,即带质境也。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