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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十四卷四页云:又有三相,能摄一切色法自相。谓显形作用安立眼识所取之色,于自处所障碍余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当知一切,总有十色,及定地色。若得净定为引变化修方便者所有诸色,当知是内化心境界,亦是未满变化心果。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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