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dhara-svabhu^mi。(一)叁界分九地,境界優者爲上地,劣者爲下地。
(二)菩薩十地之位,因其高下而稱上地、下地。
(叁)與上天相對之地,亦稱下地。
(術語)叁界分九地,境界之劣者爲下地,優者爲上地。又菩薩有十地之位,指其高下謂之上地下地。
叁界一共分爲九地,境界惡劣的稱爲下地,境界殊勝的稱爲上地。 - 陳義孝編
此有叁種解釋:一、叁界分九地,境界優者爲上地,劣者爲下地。二、菩薩十地之位,因其高下而稱上地、下地。叁、與上天相對之地,亦稱下地。 - 于淩波居士著
如淨惑所緣中說。 - 朱芾煌
又作下地粗苦障。乃“上地靜妙離”之對稱。屬無間道之叁行相。指行者在叁界九地,以有漏智斷修惑時,厭下地欣上地所作之觀法。即觀下地之粗、苦、障等叁煩惱而厭之;觀上地之靜、妙、離等叁解脫道而欣願之。此六種有漏行相,合稱六行觀。[俱舍論卷二十四、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四](參閱“六行觀”1263)
(術語)外道于叁界九地離下地而生上地時,觀下地粗苦障,上地靜妙離,以斷下地之煩惱。是名六行觀。觀下地爲粗,爲苦,爲障而厭之,觀上地爲靜,爲妙,爲離,而願之。見六行觀條。
如五種識生差別中說。 - 朱芾煌
顯揚七卷十叁頁雲:複次麁相者:謂于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略有叁種諸下地法而可厭離;應知。一、極苦住性。二、極不寂靜住性。叁、極短壽住性。 - 朱芾煌
大毗婆沙論十八卷八頁雲:何故上地煩惱,不緣下耶?答:已離彼染故。謂要已離下地染者,方起上地煩惱現前。于下地法,既已離染;上地煩惱,甯複緣彼。問:如何得知要離下染,上地煩惱,方得現前?答:如施設論說,有六種非律儀。謂叁界系,各有二種。一、相應,二、不相應。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六非律儀成就;四非律儀亦現在前。謂欲界二。色無色界,各不相應。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四非律儀成就;二非律儀,亦現在前。謂色界二。無色界不相應。無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二非律儀成就;亦現在前。謂無色界二。此中染法,名非律儀。由此故知要離下染,上地煩惱,方現在前。問:何故欲界煩惱,能緣色無色界;彼二界煩惱,不能緣欲界耶?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不能攝伏自界隨眠;故得越緣色無色界。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能善攝伏自界隨眠;故彼不能越緣下地。如人不能攝伏妻妾,便得與他作非法事。若善攝伏;乃至不能以眼顧眄;況爲非法。此亦如是。複次生欲界者,于上二界諸蘊猶豫:爲是苦耶?爲非苦耶?爲是集耶?爲非集耶?是第一耶?非第一耶?是清淨耶?非清淨耶?由不了故;欲界煩惱,得緣上界。若生上地;于下諸蘊,已現見故;無有猶豫。故上煩惱,不緣下地。複次若色無色界煩惱緣欲界者;則應隨增。若隨增者;界應雜亂。故彼煩惱,不緣欲界。問:如欲界煩惱,雖緣上界;而不隨增。上界煩惱,何故不爾?答:上界蘊勝;欲界煩惱雖緣彼起;而不隨增。欲界蘊劣;上界煩惱,若緣此起;卽便隨增。如下劣人,于尊勝者,雖能現見;而不能損害。若尊勝者,見下劣人,便能損害。此亦如是。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