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謂諸法之生起皆由因緣和合,如缺其中必具之緣,則此法即不能生起。此種情況發生時,即得非擇滅無爲。俱舍論頌疏卷一釋非擇滅(大四一·八一八下):“言當生者,當來生法;此當生法,緣會則生,緣阙不生,于不生時,得非擇滅。”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