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arhan。音譯阿羅漢。得阿羅漢果者,不再受生于叁界五趣之中,即永入涅槃,不受生死之果報,故稱爲不生。[大智度論卷叁]
(二)如來之異名。如來常住不生不滅,故稱爲不生。[楞伽經卷四]
(叁)“涅”字之義,謂衆法常住而無始生。據南本與北本涅槃經卷五載,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稱爲大涅槃。
(四)梵語anutpa^da。音譯阿耨波陀。大智度論卷四十八(大二五·四○八中):“阿提,秦言初。阿耨波陀,秦言不生。”
(術語)阿羅漢譯言不生。以畢竟不生于叁界五趣中故也。又涅槃之涅,亦言不生,衆法常住而無始生也。又梵雲阿耨波陀,譯言不生。真言之阿字,不生,以諸法之本初不生故也。又不生爲如來之異名,以如來常住不生不滅故也。凡諸法觀爲不生者,佛道之樞鍵也。智度論叁曰:“阿名不,羅漢名生,後世中更生是名阿羅漢。”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智度論四十八曰:“菩薩若一切語法中聞阿字,即時隨義。所謂一切法從初來不生相,阿提(&Amacron;di)秦言初,阿耨波陀秦言不生。”楞伽經四曰:“不生即如來異名。”
1.阿羅漢的譯名,因阿羅漢已經了脫生死,不再生于叁界六趣之中。2.如來的別名,因如來常住在不生不滅的境界之中。 - 陳義孝編
集論五卷十五頁雲:何故此滅複名不生?永離未來相續生故。 - 朱芾煌
阿羅漢譯言不生。以畢竟不生于叁界五趣中故也。又涅槃之涅,亦言不生,衆法常住而無始生也。《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 于淩波居士著
(術語)與阿字本不生同。詳見阿條。
叁斷之一。謂缺一切生法之緣而畢竟不生。即得初地法空之時,能令叁途惡道之苦果永不更生,且使人中之無根二形、北州、無想天等種子,皆不生後果。依此不生斷所得之無爲法,稱爲非擇滅無爲。[宗鏡錄卷七十六、大明叁藏法數卷十](參閱“叁斷”687)
(術語)叁斷之一。煩惱盡時,叁途惡道之苦果永不生,不生即斷滅也。此謂之不生斷。
吾人的煩惱斷盡時,叁途惡道的苦果也永遠不再生,不生就是斷滅,所以叫做不生斷。叁斷之一。 - 陳義孝編
叁斷之一。煩惱盡時,叁途惡道之苦果永不生,不生即斷滅也。此謂之不生斷。 - 于淩波居士著
不再生起;不再有下一生。 - 莊春江居士編
如十二種障中說。 - 朱芾煌
乃龍樹于中觀論中所立四種不生之句,以彰顯“諸法無生”之義。一般之見解,多謂一切諸法之生,不外于自生、他生、共生與無因生四種,龍樹乃立此四句以破斥之。即:(一)不自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己爲因而生成。(二)不他生,謂一切萬法不以他因而生成。(叁)不共生,謂一切萬法不以自他爲共因而生成。(四)不無因生,謂一切萬法不以無因而生成。中觀論卷一之偈(大叁○·二中):“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中觀論疏卷五、大乘中觀釋論卷一]
(名數)一、不自生,法者不由自因生也。二、不他生,法者不由他因生也。叁、不共生,法者不由自他之共因生也。四、不無因生,法者不由無因生也。中觀論偈曰:“諸法不自生,是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名數)一自不生,二他不生,叁俱不生,四無不生。此爲四句推撿。見四句條。
[出中論] 龍樹菩薩造中觀論雲。因諸外道計一切法。或從自生。或從他生。或從自他共生。或從無因生。故說偈破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一不自生自即六根。謂根塵相對。則有一念心起。若無所對六塵。則一念之心畢竟不生。故名不自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二不他生他即六塵。謂雖不六塵。若無六根相對。則一念之心亦畢竟不生。故名不他生。叁不共生謂六根六塵和合。名 - 明·一如等 撰
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不自生是法不由自因生;不他生是法不由他因生;不共生是法不由自他之共因生;不無因生是法不由無因而生。 - 陳義孝編
一切計生者,不出四種,所謂四不生,破一切生計也。
一、不自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衆緣,複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余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
二、不他生 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
叁、不共生 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 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
四、不無因生 有因尚不能生,何況無因。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