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之對稱。不具了然萬有真相之智明。亦即不覺無明之意。大乘起信論中將阿賴耶識分爲覺與不覺二義。不覺又可分爲根本不覺、枝末不覺二種;前者爲迷真之無明,全然無知于真如之法之平等一味;後者則爲執妄之無明,系由根本不覺所生起,繼而産生業相、轉相等叁細、六粗之相。故知自根本不覺生起枝末不覺,而依枝末不覺起造惑業,受生死流轉之苦。(參閱“覺”6792)
(二)始覺四位之一。十信外凡之人信善惡因果之理,覺知前念之起惡,不起後念之惡業,有一分覺之義,而未覺知煩惱,故稱不覺。即雖覺知業果之理,然未起斷惑之智,故有此名。乃覺心之滅相。[大乘起信論、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參閱“始覺”3140)
(術語)一切衆生,自己心性之平等覺悟,名曰不覺。一切之凡夫地是也。爲不覺故造業,受生死之果也。起信論曰:“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衆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爲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 明·楊卓
阿黎耶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 明·楊卓
不覺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雲何爲六。
一者、智相 依于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二者、相續相 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叁者、執取相 依于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四者、計名字相 依于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業相 依于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六者、業系苦相 以依業報,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 明·楊卓
複次,依不覺故,生叁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一者、無明業相 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二者、能見相 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叁者、境界相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 明·楊卓
鸠摩羅什所譯《維摩诘經·不思議品》說:“若菩薩住是解脫者,以須彌(山名)之高廣,內(納)芥子中,無所增減,須彌山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諸天,不覺不知已之所入。唯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可思議法門。”後因以用“不知不覺”形容不經意,沒有覺察到。如《野叟曝言》第叁回:“兩人不及細說,將身上衣裳略攪掉些水氣,不知不覺,天已昏黑。”又如茅盾《色盲》二:“林白霜手裏的筆,不知不覺就停下來了。”(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如隨眠轉相有十八種中說。 - 朱芾煌
指十地中之初地與二地。此二地雖爲聖者之位,猶自然生起煩惱,故有此名。
(術語)十地中之前二地也。此位雖爲聖者之位,然仍自然任運而起煩惱,故有此名。
複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一、同相者 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于此義,說一切衆生,本來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二、異相者 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