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pais/unya,巴利语pisu n!a^-va^ca^。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四分律卷十一,以两舌语为“波逸提”之第三;智顗之菩萨戒义疏卷下,将两舌戒配于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之第十九戒。然成实论卷八之五戒品中则不以两舌为五戒之一,谓两舌属微细过,守护不易;且两舌系由妄语分出,若说妄语,则已含摄于内,故不以两舌为戒。两舌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亦得弊恶眷属与不和眷属之果报。[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六十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十诵律卷九、瑜伽师地论卷八、俱舍论卷十六](参阅“十善十恶”468)
(术语)十恶业之一。谓言语反覆,掉弄是非也。易林云:一簧两舌,妄言谋诀。佛教亦以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为口业。见四十二章经。新译曰离间语。大乘义章七曰:“言乖彼此,谓之为两。两朋之言依于舌,故曰两舌。”
十恶业之一,即搬弄是非,离间他人。 - 陈义孝编
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者,称为两舌。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 - 于凌波居士著
离间;挑拨是非。 - 庄春江居士编
梵语pais/unya^t prativirati。十善之一。谓不说能引起争斗是非等离间之语。(参阅“十善十恶”468)
(术语)十善之一。两舌者,向两边说是非而使相斗诤也。
为两舌之相反,十善业之一。谓不说能引起争斗是非等离间之语。参阅“十善业”条。 - 于凌波居士著
因前世两舌,向此说彼,向彼说此,斗构是非,离间和合,致令乖分,故今生感此二种报。据法苑珠林卷七十载,二种两舌报即:(一)得弊恶眷属,指因前世两舌,使人朋俦分离乖间,皆生怨恶,故感得今生得弊恶眷属。(二)得不和眷属,指因前世两舌,离间人之亲爱,使不和合,故感得今生得不和眷属。
[出法苑珠林] 谓向彼说此。向此说彼。斗构是非。离间和合。致令乖分。故名两舌。一得弊恶眷属得弊恶眷属者。谓因前世两舌。使人朋俦分离乖间。皆生怨恶。故感今生得弊恶眷属也。二得不和眷属得不和眷属者。谓因前世两舌。离间人之亲爱。使不和合。故感今生得不和眷属也。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