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自利与利他。上求菩提为自利,下化众生为利他。小乘之行唯为自利,菩萨之行则兼利他。[无量寿经卷上、赞阿弥陀佛偈]
(名数)自利与利他也。上求菩提为自利,下化众生为利他。小乘之行,唯为自利,菩萨之行,乃兼利他。无量寿经上曰:“自利利人,人我兼利。”赞阿弥陀佛偈曰:“自利利他力圆满。”
[出金刚般若经取着不坏假名论] 一自利谓于如来所说经典。自能受持读诵。听闻思惟。如理修习。成就胜果。是名自利。二利他谓能以己所受之法。展转为人演说。令其修习。断惑证果。是名利他。 - 明·一如等 撰
自利和利他。上求佛果是自利;下化众生是利他。 - 陈义孝编
金刚般若经取着不坏假名论云二利:
一、自利 谓于如来所说经典,自能受持读诵,听闻思维,如理修行,成就胜果,是名自利。
二、利他 谓能以己所受之法,展转为人演说,令其修习,断惑证果,是名利他。 - 明·杨卓
即自利真实与利他真实。善导于观经疏散善义解释至诚心,谓至即真,诚即实。又真实有二,一为自利,一为利他。
自利真实复分为二,即:(一)真实心中制舍自他诸恶及秽国等,行住坐卧想同一切菩萨制舍诸恶,我亦如是。(二)真实心中勤修自他、凡圣等善,又此于身、口、意三业约为六重。即:(1)真实心中之口业,赞叹彼阿弥陀佛及依正二报。(2)真实心中口业,毁厌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报苦恶之事。(3)真实心中身业,合掌礼敬四事等,供养彼阿弥陀佛及依正二报。(4)真实心中身业,轻慢厌舍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报。(5)真实心中意业,思想观察忆念彼阿弥陀佛及依正二报,如现目前。(6)真实心中意业,轻贱厌舍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报。不善三业必须真实心中舍,若起善三业,必须真实心中作,不论内外明闇,皆须真实,故称为至诚心。惟其标出二利真实,而无释利他真实,是以复出诸说以释,见解不一。然日本良忠于散善义传通记及略钞中说明此二利,谓虽标二利,然仅解释自利之义者,以既知自利,则利他之义亦明,故不复言。
(名数)一、福常随身。二、卧安。三、觉安。四、不见恶梦。五、天护。六、人爱。七、不毒。八、不兵。九、水不丧。十、火不丧。十一、在所得利。十二、死升梵天。见法句经。
有慈悲心的人将获得十二种的利益,即福常随身、卧安、觉安、不见恶梦、天护、人爱、不毒、不兵、水不丧、火不丧、在所得到、死升梵天。 - 陈义孝编
有慈悲心的人将得十二种利益。
即:福常随身、卧安、觉安、不见恶梦、天护、人爱、不毒、不兵、水不丧、火不丧、在所得利、死升梵天。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