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儀雲:“再次明一念十二因緣者,此但約現在隨一念心起,即具足十二因緣。”亦出大集經,爲辟支佛人說此因緣也。經曰:
一、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名爲無明。
二、爲愛造業,名之爲行。
叁、至心專念名識。
四、識色共行,名爲名色。
五、六處生貪,是爲六入。
六、因入求愛,名之爲觸。
七、念色至法,名之爲受。
八、若心貪著,名之爲愛。
九、求是等法,名之爲取。
十、此等法生,名之爲有。
十一、次第不斷,名之爲生。
十二、次第斷故,名之爲死。
生死因緣,衆苦逼切,名之爲惱。乃至意法生貪,亦複如是。是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若聞此因緣,心開意解,發無漏慧,亦名因緣覺也。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