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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五十七卷七頁雲:問:眼根作何等業?答:于諸色境,已見、今見、當見、爲業。如是耳根、乃至意根、所有作業,如應當知。問:男根、女根、作何等業?答:父母妻子親戚眷屬互相攝受顯現爲業。問:命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墮在存活住持數中爲業。問:受所攝根,作何等業?答:令諸有情,領納一切興盛衰損爲業。問:信等諸根,作何等業?答:能生善趣,及能圓滿涅盤資糧爲業。問:最後叁根,作何等業?答:能于現法趣證涅盤爲業。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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