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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敘曰:十不二門者,本出釋簽,豈須鈔解,但斯宗講者,或示或注,著述雲雲,而事理未明,解行無托,荊溪妙解,翻隱于時,天臺圓宗,罔益于物,爰因講次,對彼釋之,命爲指要鈔焉。蓋指介爾之心,爲事理解行之要也。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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