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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十四卷十六页云:又修断者,成就五法,随其所欲,于诸善品,方便修行;亦能速证究竟通慧。一者、于所修断,猛利乐欲,如教奉行。二者、于自所有,如实发露。三者、身力康强。四者、相续无间修方便中,其心勇锐。五者、成就通达止举舍相时分智能。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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