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诸法之体性与作用。体,即体性,不变之真理实相,无有分别;用,即作用,差别现象之具体表现。顿悟要门论卷下(卍续一一○·四三○上):“净者,本体也;名者,迹用也。从本体起迹用,从迹用归本体,体用不二,本迹非殊。”[法华文句卷三下]
(术语)一味之实相为体,因果之诸法为用。法华文句三曰:“体即实相,无有分别。用即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如大地一生种种芽。”
真如法身为体,现象应身为用,体用就是由真如法身之体所生起的种种应化众生的妙用。 - 陈义孝编
真如法身为体,现象应身为用,体用就是由真如法身之体所生起的种种应化众生的妙用。
- 梵心居士编
为“因果门”之对称。于唯识宗用以显示种子与现行之第八识(本识)、七转识(前七识)间关系之法门中,种子与第八识有能持、所持之关系,称为体用门;即能持之第八识为体,所持之种子为用。盖七转识所熏之种子,皆落在第八本识之自体分中,第八本识摄持种子为自体,故一切种子无别相,仅成为第八本识中生果之功能,故以第八本识之现行为体,种子为用;然而摄用为体之故,一切种子与第八本识同为无记性,此为体用门之义。[成唯识论卷二](参阅“因果门”2295)
此为“因果门”的对称。于唯识宗用以显示种子与现行的第八识(本识)、七转识(前七识)间关系的法门中,种子与第八识有能持、所持的关系,称为体用门;即能持之第八识为体,所持之种子为用。因为七转识所熏的种子,皆落在第八本识的自体分中,第八本识摄持种子为自体,故一切种子无别相,仅成为第八本识中生果的功能,故以第八本识之现行为体,种子为用;然而摄用为体之故,一切种子与第八本识同为无记性,此为体用门之义。见《成唯识论》卷二。 - 于凌波居士著
(术语)法相宗四重出体之一。见出体条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