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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佛教:最初之改革始自佛滅度後百年頃,毗舍離(梵Vais/a^li^ )跋耆族(梵Vajji )之比丘對律的解釋立十事之新說。爲裁決新說是否得當,七百比丘乃群集于毗舍離,決定其十事爲非法。以此一機緣,革新派之勢力進行結集,教團遂分裂爲革新之大衆部與保守之上座部。後複繼續改革,演爲大乘佛教之成立。部派佛教時代,與比丘教團同時存在者乃以佛塔爲中心之菩薩團,菩薩團結合進步之比丘,于西元前後發展爲大乘佛教教團。大乘佛教教團並無出家與在家之別,編集新經典,堅信一切衆生皆可成佛,如此行動的大乘佛教之成立,造成印度佛教史上空前之改革。
(二)中國佛教:由于政治上之因素、僧團腐敗,或受道教、儒家之壓力,經常發生廢佛、破佛事件,然因佛教教團內部自動改革運動之興起,故不致消滅。民國肇建之後,佛教曾受大規模的破壞運動,當時幸賴太虛、常惺、大醒等人從事革新僧製之建設,佛法命脈遂得以複蘇延續。彼等效法叁民主義之准則,高唱“佛僧、佛化、佛國”之叁佛主義。“佛僧主義”旨在促進僧團之改革;“佛化主義”則力求全國僧俗一體化,以謀求社會佛教化;“佛國主義”則是促使中國成爲遍滿菩薩行之淨土。與此同時進行者,有圓瑛等人推行保守、漸進主義之改革運動。一時之間,佛教由久衰之頹勢而漸趨複興之路。
(叁)西藏佛教:宗喀巴(藏Tson%-kha-pa, 1355~1417)得到戒律之傳承以後,開立黃帽派,重整教學內容,革新教團組織,強調嚴守戒律,一掃喇嘛教長時期墮落于咒術、畜妻、酗酒、爭權斂財之陋習,西藏佛教氣象爲之一新,是亦佛教改革運動之盛事。
(四)日本佛教:于鐮倉時代,親鸾興起淨土真宗,道元開創曹洞宗,日蓮開創日蓮宗,此叁事可謂日本佛教最大之改革。以上叁師均曾于比睿山學習舊佛教教義,以爲天臺、真言、叁論、法相等宗遠離大衆,爲免陷于抽象、學問化之佛教,故高倡念佛、只管打坐、唱念經題等法門,作爲庶民信仰之入門,遂開啓佛教發展之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