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dhimukti,巴利語adhimutti。音譯阿毗目底。(一)依信而得勝解者。又作信勝解。爲鈍根者修行階位之名,乃七聖之一,十八有學之一,二十七賢聖之一。與“見至”相對。俱舍論卷二十叁(大二九·一二二下):“至住果位舍得二名,謂不複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此謂諸鈍根者于見道位中,本稱爲隨信行,及至修道住果之位,則稱信解。[大毗婆沙論卷五十四、卷九十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六]
(二)起信生解之意。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大一七·九○九上):“能于究竟甚深第一實義中,不生怖畏,遠離誹謗,得正見心,能信解故。”[大日經卷一、華嚴經探玄記卷二]
(術語)聞佛之說法初信之,後解之,謂之信解。又鈍根者信之,利根者解之,謂之信解。又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法華經序品曰:“種種信解,種種相貌。”同嘉祥疏二曰:“信解者,始名爲信,終稱爲解。又鈍根爲信,利根爲解。”同七曰:“信破邪見,解破無明。”[囗@又]七賢之第叁。見七賢條。
確信和了解。 - 陳義孝編
經深刻的了解後生起的信心。 - 莊春江居士編
聽佛說法,初信之,後解之,鈍根者信之,利根者解之。信者破邪見,解者破無明。
- 梵心居士編
乃法華經二十八品中之第四品。信者,聞而不疑;解者,領悟于心。法華經之第二品爲方便品,第叁品爲譬喻品。因中根之人,初聞方便品之說,雖虛心信受,然未能領悟其意,故世尊便于譬喻品中廣引叁車一車之譬,而說會叁歸一之旨。于是須菩提、迦旃延、迦葉、目犍連等四大聲聞始領悟其旨。彼等欲述所悟之旨,乃于此品說長者窮子之譬,以慈悲之長者譬佛,以愚昧之窮子譬叁乘,而以財産相續(付財)譬成佛之記別,以自彰其領悟之境界與法悅。此譬喻又分五大要節,天臺宗從之建立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等五時之教判,五大要節是指:(一)父子相失,譬喻中途退失大乘心。(二)父子相見,譬喻華嚴之“擬宜”。(叁)父命追誘,表示由阿含進入方等時所受的彈呵之益。(四)領知家業,譬喻般若時之轉教。(五)正付家業,譬喻法華之開顯。
(經名)在法華經二十八品中第四經之第二。信者聞人言而不疑也,解者悟解于自心內也。此一品爲譬喻品中第二之領解段。中根之人初聞方便品之法說,雖虛心信受,然未能悟其意,世尊爲于上譬喻品廣引叁車一車之譬,而說會叁歸一之旨。于是須菩提,迦旃延,迦葉,目連四大聲聞,始領悟其旨,欲述其領悟之旨,說長者窮子之譬,述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五時之教門,自彰其領悟之處也。
證初果、向第二果、第二果、向第叁果、第叁果、向第四果等,但未能具有「八解脫」等無色定定力,未能以增上慧深解與深察教說的六類聖者。 - 莊春江居士編
如十二種障中說。 - 朱芾煌
不沈溺于欲中。(相關詞「不信解恚、不信解害、不信解色、不信解己身」,「五出要界」的修學內容之一。) - 莊春江居士編
如能作因二十種中說。 - 朱芾煌
略稱信解地。于密教中,爲十地之通稱。凡秘密甚深之義,乃凡夫二乘所不能識知者,唯信者始能悟入。又以正信能彰顯真實之理,而令解、證共具足,故稱信解行地,此即白淨信心決定之位。大日經疏卷一(大叁九·五八○下):“始從真正發心乃至成佛,于是中間,通名信解地。”
乃修行佛道所必經之四種過程。首先須信樂佛法,其次了解佛法,進而身體力行,最後證悟其果。
(術語)是佛道之一期也,先信樂其法,次了解其法,依其法而修習其行,終證得其果也。
先信仰其法,次了解其法,再依其法而修行,最後必能證悟道果。 - 陳義孝編
顯揚十八卷二頁雲:信解安住心、謂于聞所生智。 - 朱芾煌
顯揚叁卷九頁雲: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于難思處,已得信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此信解相;謂于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及于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 - 朱芾煌
俱舍論二十叁卷十五頁雲:至住果位,舍得二名。謂不複名隨信法行,轉得信解見至二名。此亦由根鈍利差別。諸鈍根者、先名隨信行,今名信解。諸利根者、先名隨法行,今名見至。此二聖者、信慧互增,故標信解見至名別。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