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
俱舍論四卷二頁雲:心心所必俱,諸行相或得。論曰:心與心所,必定俱生。隨阙一時,余則不起。諸行卽是一切有爲。謂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前必俱言,流至于此。謂色心等諸行生時,必與有爲四相俱起。言或得者,謂諸行內,唯有情法,與得俱生。余法不然。是故言或。 - 朱芾煌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