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六處。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六根爲內之六入,六境爲外之六入,總稱十二入,亦作十二處。入者,涉入、趨入之義;處者,所依之義。此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識,故稱入;六根六境爲生六識之所依,故稱處。[大乘義章卷四、法界次第卷中之下]
(名數)眼耳鼻舌身意之六根,又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舊曰六入,新曰六處,即十二入十二處也。六境爲外之六入,六根爲內之六入。十二因緣中之六入爲內之六入,即六根也。入爲涉入之義,六根六境互涉入而生六識,故名處。處爲所依之義,六根六境爲生六識之所依,故名處。大乘義章四曰:“言六入者,生識之處,名之爲入。”法界次第中之下曰:“眼等六情是名六入。”
Six Entrances == 六入
see Six Places and Six Indriyas.
[出法界次第] 入即趣入之義。謂六根爲六識所依。能入六塵。故名六入。一眼入謂眼根爲識所依。能入于色。故名眼入。二耳入謂耳根爲識所依。能入于聲。故名耳入。叁鼻入謂鼻根爲識所依。能入于香。故名鼻入。四舌入謂舌根爲識所依。能入于味。故名舌入。五身入謂身根爲識所依。能入于觸。故名身入。六意入謂意根分別五塵。能入于法。故名意入。 - 明·一如等 撰
眼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六入是六根的別名,入是涉入之義,謂根境互相涉入。 - 陳義孝編
六入之義,前條已敘,茲總明之。六根或六塵,皆謂六入。但分別言,六根爲內六入,六塵爲外六入也。 - 明·楊卓
眼入色、耳入聲、鼻入香、舌入味、身入觸、意入法。是六根的別名,入是涉入之義,謂根境互相涉入。
- 梵心居士編
十二因緣的第五支。受精卵在母體中發育,五七(五個七日,即叁十五日)日內,稱爲“名色”,到七七日,名“具根位”,就是說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具備。《涅槃經》曰:“入胎五七,四根未具,是爲名色。具足四根未名觸時,是名六入。”所謂四根,指納識成胎後即稱名色,名色即身、意二根,尚欠眼、耳、鼻、舌四根,自具根位到出生前,是六入支。若以現代觀念诠釋六入,六入即是內六處。人之認知與判斷,有賴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以完成。所以名色與六根,必須同時和合始能完成其工作,是以六入藉名色爲緣。 - 于淩波居士著
內六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內,爲識所依,故名爲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爲義,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也。
一、眼入 身分對色,能見色之處名眼。眼是四大造色,體爲十色共成。所謂四、四微、身根微、眼根微也。
二、耳入 身分對聲,能聞聲之處名耳。耳是四大造色,亦爲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耳根微也。
叁、鼻入 身分對香,能聞香之處名鼻。鼻是四大造色,亦爲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鼻根微也。
四、舌入 身分對味,能知味之處名舌。舌是四大造色,亦爲十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舌根微也。
五、身入 六分假合之體,對觸能覺觸處,皆名爲身。身是四大造色,但有九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也。
六、意入 心對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爲意,意者即心王也。是中除諸心數法,但取心王,以爲意入。 - 明·楊卓
外六入者,此六法疏故屬外,識所遊涉,故名爲入。亦名塵者,塵以染汙爲義,以能染汙情識,故通名爲塵也。
一、色入 一切對眼所見之色,名爲色。色有二種,攝一切色:一正報可見色,衆生身色,青黃赤白黑色等。二依報可見色,外無知青黃赤白黑色等。
二、聲入 一切對耳取聞之色曰聲。聲有二種,攝一切聲:一從正報色出聲,衆生語言音聲也。二從依報色出聲,鍾鈴鑼鼓音聲也。
叁、香入 一切對鼻所聞之色名香。香有二種,攝一切香:一正報色處香,衆生身中香臭也。二依報色處香,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香臭也。
四、味入 一切對舌所知之色曰味。味有二種,攝一切味:一正報色處味,衆生身中之六味也。二依報色處味,外一切無知色中所有六味也。
五、觸入 一切對身所覺之色名觸。觸有二種,攝一切觸:一正報色處觸,衆生身中冷暖澀滑等十六觸也。二依報色處觸,外一切無知色中,冷暖等一十六觸也。
六、法入 一切對意所知之法名法。法有二種,攝一切法:一者心法,是中除心王,但取相應諸心數法也。二者非心法,即過去未來色法,及心不相應諸行,及叁無爲法也。 - 明·楊卓
參看「六處」、「集」。 - 莊春江居士編
另譯爲「緣六處觸、緣六處觸、六處緣觸」,參看「六處」、「緣」、「觸」、「更樂」、「緣起法」。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