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等六境。又作外塵、六賊。衆生以六識緣六境而遍汙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稱爲塵。此六塵在心之外,故稱外塵。此六塵猶如盜賊,能劫奪一切之善法,故稱六賊。(參閱“六境”1298)
(名數)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也,此六境有眼等六根入身以坌汙淨心者。故謂之塵。圓覺經曰:“妄認四大爲自身相,六塵緣影爲自心相。”淨心誡觀下曰:“雲何名塵?坌汙淨心觸身成垢,故名塵。”法界次第上之上曰:“塵以染汙爲義,以能染汙情識,故通名爲塵也。”
Six Dusts == 六塵
see Six Gunas.
Six Gunas == 六塵
or Six External Bases, or Six Dusts. They are sight, sound, scent/smell, taste, tangibles/touch and dharma/idea. They are the qualities produced by the objects and organs of sense.
Six Fields of Senses == 六塵
see Six Gunas.
[出涅槃經] 塵即染汙之義。謂能染汙情識。而使真性不能顯發。涅槃經中。稱此六塵。名六大賊。以能劫奪一切善法故也。一色塵謂青黃赤白之色。及男女形貌色等。是名色塵。二聲塵謂絲竹環佩之聲。及男女歌詠聲等。是名聲塵。叁香塵謂旃檀沈水飲食之香。及男女身分所有香等。是名香塵。四味塵謂種種飲食肴饍美味等。是味塵。五觸塵觸即著也。謂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及妙衣上服等。是名觸塵。六法塵謂意根對前五塵。分別好醜。而起善惡諸法。是名法塵。 - 明·一如等 撰
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塵者染汙之義,謂能染汙人們清淨的心靈,使真性不能顯發。又名六境,即六根所緣之外境。 - 陳義孝編
依于六根所接之塵有六:謂色、聲、香、味、觸、法,是爲六塵。塵即染汙之義,以能染汙情識之故。
一、色 謂眼所見者,如明暗質礙等。以能染汙眼根,故謂色塵。
二、聲 謂耳所聞者,如動靜美惡等。以能染汙耳根,故謂聲塵。
叁、香 謂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汙鼻根,故謂香塵。
四、味 謂舌所嘗者,如鹹淡甘辛等。以能染汙舌根,故謂味塵。
五、觸 謂身所感者,如離合冷暖等。以能染汙身根,故謂觸塵。
六、法 謂意所知者,如生滅善惡等。以能染汙意根,故謂法塵。
此之六塵,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處、六境、六賊等名義,茲不繁及。 - 明·楊卓
是指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事實上即是六境。參閱六境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前言六塵,茲明須舍。即謂欲淨六根者,宜不著于六塵。所謂不著六塵者,以要言之,即諸根之能清淨也。所謂眼不著色則眼根淨,耳不著聲而耳根淨,鼻不著香而鼻根淨,舌不著味而舌根淨,身不著觸而身根淨,意不著法而意根淨。 - 明·楊卓
(術語)佛以色聲等六塵而說法,衆生以眼等六根而悟解也。然六塵通他之佛土而言之,若就此土而論,則僅色聲法之叁塵而已,如眼見經卷而悟解者,色塵說法也,耳聞金口之聲教而悟解者,聲塵說法也。意思惟法而悟解者,法塵說法也,其中此土之衆生,尤以耳根銳利,偏用聲塵而說法。無量壽經上說道場樹曰:“目睹其色,耳聞其音,鼻知其香,舌嘗其味,身觸其光,心以法緣。一切皆得甚深法忍,住不退轉,至成佛道。”智度論叁十四曰:“有佛爲衆生說法令得道者。有佛放無量光明,衆生遇之而得道者。有佛神通變化指示其心而得道者。有佛但現色身而得道者。有佛遍身毛孔出衆妙香,衆生聞之而得道者。有佛以食與衆生令得道者。有佛、衆生但念而得道者。”法華玄義八曰:“他方六根識利,六塵得爲經。此土叁根識鈍,鼻不及驢狗鹿等。雲何于香味觸等能得通達?”文句記曰:“此土耳根利故,偏用聲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