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d! dha^tavah!。即萬有生成之基本元素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此六大各有分齊,故稱爲界。[中阿含卷叁度經](參閱“界”3889)
(術語)又曰六大。地水火風空識之六法也。此六法各有分齊,故名爲界。
又名六大,即地水火風空識六法。此六法各有分界,故名爲界。 - 陳義孝編
瑜伽九十六卷十叁頁雲:由五色處,安立運轉驅役所依體性差別,當知建立有余六界。安立所依體性差別,謂地等四。運轉所依體性差別,卽是空界。驅役所依體性差別,卽是識界。
二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叁頁雲:由染淨品想及尋思,所依義故;當知建立有余六界。謂欲、恚、害,幷彼對治。
叁解 瑜伽九十六卷十叁頁雲:貪瞋癡縛所依義故;當知建立有余六界。謂苦、樂、憂、喜、舍、無明。若有非理作意思惟:卽便生起邪想尋思。若有如理作意思惟:卽便生起正想尋思。
四解 如界差別所緣中說。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五卷四頁雲:六界者: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如彼卷四頁至十二頁廣說。 - 朱芾煌
亦稱六大,爲萬有生成的基本元素,即地、水、火、風、空、識等六大。此六大各有分齊,故稱爲界。 - 于淩波居士著
分析構成有情的六種特性爲「地(堅硬性)、水(凝結性)、火(溫度)、風(流動性)、空(空間)、識(覺知)」。 - 莊春江居士編
界,界分之義;聚,聚集之義。謂衆生之身乃六大之聚集(假合)而各有分齊(限量)。據中阿含經卷二十一說處經載,佛命阿難當爲諸年少比丘講說衆生之身爲六大假c ,使其舍諸欲而修梵行,即:(一)地界聚,地以堅礙爲性;指人身中由“內地界”而受生成形者,即發、毛、爪、齒、粗細皮膚、骨、肉、筋、腎、心、肝、脾、肺等類,稱爲地界聚。(二)水界聚,水以潤濕爲性;指人身中由“內水界”而受生成形者,即痰、髓、眼淚、汗、涕、唾、膿、脂、肪、血、涎等類,稱爲水界聚。 (叁)火界聚,火以燥熱爲性;指人身中由“內火界”而受生成形者,即熱身、暖身、煩悶身、溫壯身及能消解飲食等類,稱爲火界聚。(四)風界聚,風以動轉爲性;指人身中由“內風界”而受生者,即出息、入息、掣縮風(凡身之動轉,皆屬于風)等類,稱爲風界聚。(五)空界聚,空以無礙爲性;指人身中由“內空界”而受生者,即眼空、耳空、鼻空、口空、咽喉動搖、食消下過等類,稱爲空界聚。(六)識界聚,識,即心識。識以分別爲性;指人身中之樂、苦、喜、憂等識,爲識大之假合,故稱爲識界聚。
(術語)中阿含二十一說處經,爲年少比丘說衆生之身分六大假合,使舍諸欲。如骨肉之地大,血之水大,暖熱之火大,呼吸之風大,耳鼻空之空大,樂苦識之識大也。曰:“若爲諸年少比丘,說教此六界者,彼便得安隱得力得樂,身心不煩熱,終身行梵行。”
[出中阿含經] 界即界分。聚即聚集。謂人之身。聚集六法。各有分齊。故名六界聚。一地界聚地以堅礙爲性。謂人之身。有內地界而受于生。即發毛爪齒粗細皮膚骨肉筋腎心肝脾肺之類。是名地界聚。二不界聚水以潤涅爲性。謂人之身。有內水界而受于生。即腦髓眼淚汗涕唾膿肪血涎痰之類。是名水界聚。叁火界聚火以燥熱爲性。謂人之身。有內火界而受于生。即熱身暖身煩悶身溫壯身及能消飲食之類。是名火界聚。四風界聚風以動轉爲性。謂人之身。有內風界而受于生。即出息入息及掣縮等風 - 明·一如等 撰
另譯爲「六界聚」,這裏的「身」指「聚集」,即「六界之聚集」的意思,參看「六界」、「身」。 - 莊春江居士編
瑜伽十四卷十九頁雲:又有六法,是諸色根及所依處,隨其所應之所依止。無有障礙,引導安養;于彼彼生,自在而轉。謂四大種、空界、識界。如是識界,能于現在,積集任持福非福業;;;能引當來愛非愛果;亦能執持識所依止,五種色根,及所依處,令不爛壞。又由現法後後所生識自在力,令諸有情,于善不善無記業中,差別而轉。
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八頁雲:雖複經言如是六界說名士夫;然密意說,故無過失。問:此中有何密意?答:唯欲顯說色動心所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