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dhya^tmavidya^。又作內術、內明處。五明之一。相對于“聲明”、“工巧明”等學藝,而專心思索佛所說五乘因果之妙理,即指形而上之學問。然印度外道婆羅門教徒亦各以其所宗稱爲內明。[菩薩善戒經卷叁、瑜伽師地論卷十四、大唐西域記卷二、翻譯名義集卷十四、大明叁藏法數卷二十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參閱“五明”1112)
(術語)五明之一。內者佛法之內教也。明佛所說五乘之妙理,謂之內明。瑜伽論叁十八曰:“諸佛語言名內明論。”智度論曰:“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
五明之一,即明白佛所說的五乘因果妙理。佛法主張萬法唯心,心屬于內,故叫內明,亦名內學。 - 陳義孝編
瑜伽十叁卷十五頁雲:雲何內明處?當知略說由四種相。一、由事施設建立相。二、由想差別施設建立相。叁、由攝聖教義相。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如彼處至十五卷四頁釋。 - 朱芾煌
瑜伽叁十八卷八頁雲:諸佛語言,名內明論。 - 朱芾煌
瑜伽叁十八卷八頁雲:謂內明論略二相轉。一者、顯示正因果相。二者、顯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 - 朱芾煌
瑜伽叁十八卷九頁雲:雲何內明論顯示正因果相?謂有十種因,當知建立無顛倒因;攝一切因,或爲雜染,或爲清淨,或爲世間彼彼稼穑等無記法轉。又十叁頁雲:于此相中,雲何爲果?謂略有五。一者、異熟果。二者、等流果。叁者、離系果。四者、士用果。五者、增上果。如彼卷九頁至十四頁廣釋。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