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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證道,因果至深,縱費多文,難诠少分。並各差異甚遠,未可統括。況欲于數條文義約之,豈有可能。惟此篇所敘,不過爲便于文次,略標其義,以與前文六趣等對舉,而爲向下各篇分敘之引端耳。並爲初習,先得其約,易涉于博故也。然而舉少失多,牽強混淆,固知不免矣。 世間之義,前已略明。超出此世間者,即爲出世間。超出世間而無世間一切種種之相,或對治世間一切種種之相,是爲出世間相。此外尚有非世間非出世間,即世間即出世間之義。然皆出世間以上事,故可統于出世間括之。 - 明·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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