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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七十五卷四頁雲:若諸菩薩、于己有恩諸有情所,隨順恩想,相續發起親友意樂;以有染心,方便攝受,欲爲朋黨;當知有罪。或于有怨諸有情所,隨順怨想,相續發起怨雠意樂;有穢濁心;當知有罪。或于無恩無怨諸有情所,相續發起中庸意樂,放棄意樂;當知有罪。若有現前求欲出家;隨順觀察時有過患,劫有過患,不度出家;當知無罪。若有安住憐愍彼心;雖度出家;亦無有罪。如說出家,受具足戒、與作依止、攝爲徒衆、當知亦爾。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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