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菩萨由各自之意乐所立之誓愿,称为别愿。如阿弥陀佛有异于他佛之四十八愿,药师佛亦有十二愿。对此,四弘誓愿乃诸佛、菩萨共通之誓愿,称为总愿。(参阅“本愿”1976、“誓”5928)
(术语)如药师之十二显(见药师条),千手观音之六愿及十愿(见千手观音条),普贤之十愿(见普贤条),弥陀之二十四愿及四十八愿,释迦之五百愿。
(术语)对于总愿之语。如四弘誓愿为诸菩萨之通愿,故曰总愿,如阿弥陀四十八愿,药师十二愿为各自特殊之誓愿,故曰别愿。止观七曰:“二乘生尽,故不须愿。菩萨生生化物,须总愿别愿。四弘是总愿,法华华严所说,一一善行陀罗尼,皆有别愿。”
各别的誓愿。如四弘誓愿是诸佛菩萨的通愿,叫做总愿,如阿弥陀佛的四十八愿和药师佛的十二愿,即是别愿。 - 陈义孝编
总愿,指诸佛、菩萨共通之誓愿,如四弘誓愿、普贤十大愿等;别愿,指诸佛、菩萨由各自之意乐所立之誓愿,如阿弥陀佛之四十八愿、药师佛之十二愿等。放光般若经卷三问僧那品(大八·二○上):“菩萨为众生故,起大誓愿言:“我自当具足六波罗蜜,亦当教他人使具足六波罗蜜。””无量寿经卷上(大一二·二六九中):“我建超世愿,必至无上道,斯愿不满足,誓不成正觉。”故知诸佛、菩萨发心之初,皆悉志求无上菩提,以度尽一切众生为愿,此称弘誓,亦称总愿。如四弘誓愿、二十大誓愿、普贤十大愿等皆是。
又诸佛菩萨同时发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之大愿,或愿于秽土成佛,救度难化之众生。此等依诸佛、菩萨各自之意乐所发之誓愿,称为别愿。如阿■佛之二十愿,阿弥陀佛之二十四愿、三十六愿、四十八愿,药师佛之十二愿、四十四愿,以及文殊菩萨之十八愿,师子香菩萨之四十愿,皆属其例。(参阅“本愿”1976)
总愿别愿者:
一、总愿 四弘誓是总愿。
二、别愿 如药师之十二愿。千手观音之六愿及十愿。普贤之十愿。弥陀之四十八愿。释迦之五百愿。誓愿之力,亦曰本愿力。智度论曰:“庄严佛界事大,独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须愿力。譬如牛力,虽能挽车,要须御者,能有所至。”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