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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詞典 【1】勝義

  梵語parama^rtha,巴利語  paramattha。又作第一義、真實。指勝于世間世俗義之最勝真實道理。即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息諸诤論,超越一切尋思之境相。據顯揚聖教論卷十九、辯中邊論卷中等所說,如聖道、涅槃、真如等,均爲超越世間習俗之真理,故稱勝義谛(梵parama^rtha  -satya  ,巴paramattha-sacca  );反之,世間通俗之道理,則稱世俗谛。此外,取其真實有之義,相對于世俗之施設安立,而取勝義之名者,如勝義善與世俗善、勝義根與扶塵根、勝義法與法相法。其中,無爲之善法屬于勝義善,有爲之善法則屬世俗善,或稱有漏善:凡依有漏心而行皆屬世俗,故有漏心即是世俗心,以世俗爲對象之有漏智,是世俗智;以世俗智斷除煩惱,即是世俗道。此外,佛教一般闡論法門之義理,稱爲法相法;真實不虛,不變不易之擇滅涅槃,稱爲勝義法。

  據成唯識論卷八載,勝義、世俗各分爲叁種,故立叁勝義、叁世俗。分別如下:(一)  義勝義,指成爲殊勝智慧之對象,即真如。(二)得勝義,指證得之涅槃。(叁)行勝義,又作正行勝義,指趣向勝境行之無漏智。以上相當于四勝義谛中之第四、第叁、第二。又配屬于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唯識叁性,而立叁世俗如下:(一)假世俗,指無有自性之實體而唯有假名者,配屬遍計所執性。(二)行世俗,指一切遷流無常之有爲法,配屬依他起性。(叁)顯了世俗,指真如之圓成實性,真如乃斷除煩惱之依他起性,亦不含遍計所執性者。以上相當于四世俗谛中之第一、第二與第叁、第四。于同書卷九,又將叁世俗盡攝入依他起性,而謂勝義爲圓成實性。

  此外,顯揚聖教論卷十六列舉七種真如,謂爲勝義谛。同書卷六中,另立叁世俗,即:(一)世間俗,指無有實體,唯依假名而立之物,例如田、家等。(二)道理俗,指依于蘊、處、界等之體而立者。(叁)證得俗,指依于四沙門果等趣往菩提之道而立者。以上相當于四世俗谛中之前叁者。[解深密經卷一勝義谛相品、大智度論卷叁十一、俱舍論卷一、卷十叁、卷二十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參閱“二谛”244、“第一義谛”4760)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2】勝義

  (術語)對于世間或世俗之語而有勝義之語,謂勝于世間世俗義之深妙理也。

佛學常見辭彙 【3】勝義

  義理非常微妙的意思。 - 陳義孝編

法相辭典 【4】勝義

集論一卷十叁頁雲:何故真如名爲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
二解  佛地經論七卷叁頁雲:是無分別最勝聖智所證境界,假名勝義。 - 朱芾煌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5】勝義

又作第一義、真實。指勝于世間世俗義之最勝真實道理。即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息諸诤論,超越一切尋思之境相。據《顯揚聖教論》卷十九載,如聖道、涅槃、真如等,均爲超越世間習俗的真理,故稱勝義谛;反之,世間通俗的道理,則稱爲世俗谛。 - 于淩波居士著

佛識慧集 【6】勝義

義理非常微妙的意思。

- 梵心居士編

法相辭典 【7】勝義

辯中邊論中卷四頁雲:二、得勝義。謂涅盤。此是勝果;亦義利故。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二十叁頁雲:得勝義、謂卽涅盤。勝卽義故。 - 朱芾煌

佛學大詞典 【8】勝義

  法相宗將真谛分爲義、得、正行等叁種勝義。妙體離言,超越法相,稱爲勝義,又作第一義或真谛,乃世俗之對稱。即:(一)義勝義,義,境界之義;其體爲真如。于四種勝義中,攝于第四之真勝義。(二)得勝義,得,證得之義;其體爲斷惑所顯之涅槃。于四種勝義中,攝于第叁之證得勝義。(叁)正行勝義,行,行相之義;其體爲行勝境,屬無漏智。于四種勝義中,攝于第二之道理勝義。[辯中邊論卷中、成唯識論述記卷九本](參閱“四種勝義谛”1814)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9】勝義

  (術語)法相宗所立二谛之一。對于世俗谛而謂之勝義谛。即真谛也。見二谛條。

佛學常見辭彙 【10】勝義

  法相宗所立二谛之一,即真谛。 - 陳義孝編

法相辭典 【11】勝義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叁頁雲:若自內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非安立智所行境界;名勝義谛。
二解  瑜伽九十二卷十叁頁雲:雲何勝義谛?謂卽于彼谛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叁解  顯揚二卷一頁雲:勝義谛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四解  顯揚十九卷七頁雲:若清淨所緣,若清淨性,若彼方便,皆名勝義谛。
五解  俱舍論二十二卷十頁雲:若物異世俗谛名勝義谛。謂彼物覺,彼破不無;及慧析余,彼覺仍有。應知彼物名勝義谛。如色等物,碎至極微,或以勝慧析除味等;彼覺恒有。愛等亦然。此真實有,故名勝義。依勝義理,說有色等是實非虛;名勝義谛。先軌範師、作如是說: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名勝義谛。如此余智所取諸法、名世俗谛。 - 朱芾煌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12】勝義

參閱“二谛”條。 - 于淩波居士著

佛識慧集 【13】勝義

法相宗所立二帝之一,即真谛。

- 梵心居士編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14】勝義

  (術語)涅槃也。

佛學常見辭彙 【15】勝義

  指涅槃。 - 陳義孝編

佛識慧集 【16】勝義

指涅槃。

- 梵心居士編

佛學大詞典 【17】勝義

  又稱正根。小乘有部等將眼耳鼻舌身五根分爲扶塵根與勝義根,扶塵根即指眼球、耳穴、鼻柱等可見部分,勝義根則以扶塵根爲所依處,以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之淨色爲體,具有發識取境之作用。故知扶塵根乃勝義根之所依處,具有扶持助成之功能,如上記所說之眼球等,皆爲色香味觸四塵所成之肉團,其體粗顯,本身無感覺認識作用;勝義根則以扶塵根爲所依處,取外界之境,而于內界發起識,其體清淨微妙,非肉眼所能見,乃四大種所造極微之集合,系五根所據以産生感覺認識作用之實體,相當于現代所稱之五官之神經。

  于大衆部則另有異說,謂眼等五根,其體即爲色香味觸四塵,以肉團爲性,別無淨色之體,亦不能取境,故知大衆部直接以扶塵根爲五根,而不另立勝義根。此外,唯識十大論師中之護法論師根據唯識大乘之教義,主張扶塵根爲根之依處,勝義根爲四大種所造之現行清淨色,此一說法與小乘有部大致相同,惟護法並未如小乘所認爲:根之極微乃具有實體之心外色法。又同爲唯識十大論師之一之難陀論師則主張眼等五根唯有種子,而別無現行之淨色。[俱舍論卷一、成唯識論述記卷二、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叁](參閱“扶塵根”2947)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18】勝義

  (術語)對于扶塵根而有勝義根。乃眼耳鼻舌身五根之實體也。依之而有發識取境之作用。爲四大種所成,清淨如珠寶雲:俱舍論一曰:“彼識所依五種淨色如其次第,應知即是眼等五根。如世尊說,苾刍當知,眼謂內處四大所成淨色爲性。如此廣說。”見扶塵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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