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藏法數雲:“十八界,界即界分,謂衆生心色俱迷者故。大聖教門,開色爲十界,開心爲八界,令其觀此色心二法,皆從虛妄因緣而生,起惑造業,輪轉生死。若達此妄源,無有實體,絕名離相,則不爲惑染所迷也。
一、眼界 謂能見之根,名爲眼界。
二、耳界 謂能聞之根,名爲耳界。
叁、鼻界 謂能嗅之根,名爲鼻界。
四、舌界 謂能嘗味之根,名爲舌界。
五、身界 謂能覺觸之根,名爲身界。
六、意界 謂能知法之根,名爲意界。
七、色界 謂眼所見一切色境,名爲色界。
八、聲界 謂耳所聞一切音聲,名爲聲界。
九、香界 謂鼻所嗅一切香氣,名爲香界。
十、味界 謂舌所嘗一切諸味,名爲味界。
十一、觸界 觸即觸著,謂身所覺冷暖細滑等觸名爲觸界。
十二、法界 謂意所知一切諸法,名爲法界。
十叁、眼識界 謂識依眼根而能見色,名眼識界。
十四、耳識界 謂識依耳根能聞諸聲,名耳識界。
十五、鼻識界 謂識依鼻根能嗅諸香,名鼻識界。
十六、舌識界 謂識依舌根能嘗諸味,名舌識界。
十七、身識界 謂識依身根能覺諸觸,名身識界。
十八、意識界 謂識依意根而能分別一切法相,名意識界。
如論雲:複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一、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
二、六識界者,謂依眼等,緣色等境,了別爲性。
叁、言意界者,謂即彼識無間滅等,爲欲顯示第六意識及廣建立十八界故。
問:“以何義故,說名爲界?”答:“以能任持無作用性自相義故,說名爲界。”
[表]
複次此十八界:
一、幾有色 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
二、幾無色 謂所余界。
叁、幾有見 謂一色界。
四、幾無見 謂所余界。
五、幾有對 謂十色界,若彼于此有所礙故。
六、幾無對 謂所余界。
七、幾有漏 謂十五界及後叁少分,謂于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
八、幾無漏 謂後叁少分。
九、幾欲界系 謂一切。
十、幾色界系 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
十一、幾無色界系 謂後叁。
十二、幾不系 謂即彼無漏。
十叁、幾蘊所攝 謂除無爲。
十四、幾取蘊所攝 謂有漏。
十五、幾善幾不善幾無記 謂十通叁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
十六、幾是內 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
十七、幾是外 謂所余六。
十八、幾有緣 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
十九、幾無緣 謂余十及法界少分。
二十、幾有分別 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二十一、幾有執受 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
二十二、幾非執受 謂余九及四少分。
二十叁、幾同分 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
二十四、幾彼同分 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表]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