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爲梵語ka^ya 之意譯,音譯迦耶。指佛、菩薩之十種身。又作十佛。共有九種:(一)融叁世間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解境十佛。十地之第八不動地菩薩知諸衆生心之所樂,即以衆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作自身。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爲器世間;第一之衆生身、第叁之業報身乃至第六之菩薩身爲有情世間;第七之如來身乃至第十之虛空身爲正覺世間。即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複以十身及自身,遞相互作,融通無礙,故稱融叁世間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六、新華嚴經卷叁十八、十地經論卷十]
(二)如來所得之十身,即華嚴宗所稱之行境十佛:(一)菩提身,乃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二)願身,乃願生于兜率天之佛身。(叁)化身,乃生于王宮之化身。(四)住持身,乃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五)相好莊嚴身,指無邊相好莊嚴之佛身。(六)勢力身,以慈心攝伏一切之佛身。(七)如意身,對于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八)福德身,乃常住于叁昧之佛身(叁昧爲福德之最極者,故稱爲福德身)。(九)智身,指大圓鏡智等四智。(十)法身,即智身所了之本性。[舊華嚴經卷二十六]
(叁)十地菩薩所得之十身:(一)平等身,初地菩薩離諸邪曲,通達法性,故現平等之身。(二)清淨身,二地菩薩遠離犯戒之失,戒體清淨,故得此身。(叁)無盡身,叁地菩薩離諸貪嗔,得勝定故而有此身。(四)善修身,四地菩薩常勤習菩提分,故得此善修之身。 (五)法性身,五地菩薩觀諸谛之理,證諸法性,故得此法性身。(六)不可覺知身,六地菩薩觀緣起之理,遠離尋伺,故得此身。(七)不思議身,七地菩薩善巧方便,智行圓滿,故有此身。(八)寂靜身,八地菩薩遠離諸煩惱戲論之事,故得此身。(九)虛空身,九地菩薩身相無盡,遍滿一切,故稱虛空身。(十)妙智身,十地菩薩已得一切種智,修行圓滿,故得妙智之身。[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二法界品、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
(四)十忍中第十如虛空忍之菩薩得無來身、不生身、不聚身、具足不實身、一相身、無量身、平等身、不壞身、至一切處身、離欲際身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八“十忍品”、新華嚴經卷四十四]
(五)十行中第九善法行之菩薩得入無量無邊法界身、未來身、不生身、不滅身、不實身、離癡妄身、無來去身、不壞身、一相身、無相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十一、新華嚴經卷二十]
(六)十回向滿之菩薩得菩薩不來身、菩薩不去身、菩薩不實身、菩薩不虛身、菩薩不盡身、菩薩堅固身、菩薩不動身、菩薩相身、菩薩無相身、菩薩普至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七]
(七)十回向中第十法界等無量回向之菩薩回向衆生之十身爲明淨身、離濁身、究竟淨身、清淨身、離塵身、離種種塵身、離垢身、光明身、可愛樂身、無礙身。[舊華嚴經卷二十二]
(八)十地中初歡喜地菩薩得波羅蜜身、四攝身、大悲身、大慈身、功德身、智慧身、淨法身、方便身、神力身、菩提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
(九)十地中第十法雲地之菩薩所得人身、非人身、天身、學身、無學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摩■摩身、無漏法身十身。[舊華嚴經卷四十一、新華嚴經卷五十七]
(名數)見佛身條。
1.華嚴經所說融叁世間的十身,即衆生身、國土身、業報身、一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此十身中的第二國土身,即國土世間,第一的衆生身與第叁業報身乃至第六菩薩身,即衆生世間,後四身即智正覺世間,因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而爲毗盧正覺之 - 陳義孝編
華嚴經所說融叁世間的十身,即衆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
- 梵心居士編
(名數)于前十身中第七如來身上而立十身也,此十身經中叁處說之,而名字稍異。舊經二十六曰:“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同叁十七曰:“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叁昧佛,性佛,如意佛。”同四十二曰:“無著佛,願佛,業報佛,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叁昧佛,性佛如意佛。”一菩提身,後雲正覺佛,但梵漢相異,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雲無著佛,安住于世間故,不著于涅槃;成正覺故,不著于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雲無著,與正覺佛同意。二願身,後雲願佛,願生于兜率天之佛身也。叁化身,即化佛,涅槃佛,生于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雲涅槃佛。四住持身,即住持佛,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五相好莊嚴身,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爲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雲業報佛。六勢力身,即心佛,以佛之慈心攝伏一切,故雲勢力身,亦雲心佛。七如意身(新經謂之意生身),即如意佛,對于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八福德身,即叁昧佛,常住于叁昧之身也。叁昧爲福之最,故雲福德。九智身,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爲本有之性德,故雲性佛。十法身,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配之于通途之叁身,則從菩提心至住持身之四身爲應身,從相好身至智身之五身爲報身,最後之法身,即法身也。此十身者,對于解境之十身而謂之行境之十身,以其爲行可感得之佛身也。見探玄記十四,同十七,大疏鈔叁十八上,同五十叁,同五十八。
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 - 陳義孝編
佛具十身者:
一、菩提身 或雲正覺佛,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雲無著佛,安住于世間故,不著于涅槃,成正覺故,不著于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雲無著佛。
二、願身 或雲願佛,願生于兜率天之佛身也。
叁、化身 即化佛,涅槃佛,生于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雲涅槃佛。
四、住持身 即住持佛,或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
五、相好莊嚴身 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爲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雲業報佛。
六、勢力身 亦雲心佛。
七、如意身 或謂意生身,或謂如意佛,對于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
八、福德身 即叁昧佛,常住于叁昧之身也。叁昧爲福之最,故雲福德。
九、智身 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爲本有之性德,故雲性佛。
十、法身 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 - 明·楊卓
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
- 梵心居士編
[出華嚴教門指掌] 一菩提身梵語菩提。華言道。謂如來于菩提樹下降伏外魔。朗然大悟。成等正覺。是名菩提身。二願身謂如來本願。遍周法界。誓度一切衆生。故從兜率降生人間。說法利生。酬宿因願。是名願身。(梵語兜率。華言知足。)叁化身謂如來隨類化現。普應群機。若月臨衆水。是名化身。四力持身謂如來神力。任持全身碎身。永久不壞。作衆生福田。是名力持身。(全身即如來真身也。碎身即如來化身。滅後舍利也。)五相好莊嚴身謂如來證得微塵數相好莊嚴實報之身。是名相好莊嚴 - 明·一如等 撰
(術語)十身者,華嚴所說佛具之十身,藥樹者,法華所說佛之藥樹王身。
[出華嚴經疏] 一融叁世間爲十身融即融會之義。隔別名世。間差名間。即來生國土智正覺之叁世間也。言融叁世間爲十身者。衆生身。業報身。即衆生世間。國土身。即國土世間。聲聞身。緣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虛空身。即智正覺世間也。二佛目具十身佛自具十身者。一菩提身。二願身。叁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也。(梵語菩提。華言道。) - 明·一如等 撰
華嚴宗二種十身之一。又作融叁世間十佛。華嚴宗謂圓教之菩薩以真實之智解照見法界時,所觸目者,無論萬有萬法,皆視爲佛身,簡約其類別,分爲十種,總稱爲融叁世間十身。即:(一)衆生身,指六道之衆生。(二)國土身,六道衆生之依處。(叁)業報身,招感生于衆生身或國土身之業因。(四)聲聞身,觀四谛而求涅槃者。(五)獨覺身,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六)菩薩身,修行六度而求菩提者。(七)如來身,于“因位”修行圓滿之佛身。(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實智。(九)法身,佛身所具證得之真理。(十)虛空身,即周遍法界、普覆群機之實體。
此十身之前叁身屬染分;四至九身屬淨分;第十之虛空身則離染、淨、有、無諸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又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即國土(器)世間;第一之衆生身及第叁至六等五身,爲衆生世間;第七至十之四身,爲智正覺世間。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而爲毗盧正覺之體,故稱融叁世間十身。複以此十身爲解知毗盧遮那佛覺體所知之境,又稱解境十身。[舊華嚴經卷二十七、十地經論卷十、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四、華嚴五教章卷二、華嚴玄談卷叁十]
(術語)華嚴宗二種十身之一。見十身條。
(名數)華嚴經說二種之十身,一謂融叁世間之十身,二謂佛具之十身。融叁世間之十身者:一衆生身,六道之衆生也。二國土身,六道衆生之依處也。叁業報身,生上二身之業因也。(已上叁身屬于染分)。四聲聞身,觀四谛而求涅槃者。五獨覺身,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六菩薩身,修六度而求菩提者。七如來身,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實智也。九法身,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已上六身屬于淨分)。十虛空身,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周遍法界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此十身中第二之國土身,即國土世間;第一之衆生身及第叁業報身乃至第六菩薩身者,爲衆生世間;後四身者,智正覺世間也。即此十身融攝叁世間之諸法而爲毗盧正覺之體,故謂之融叁世間之十身。又謂之解境之十身,以此十身爲解知毗盧舍那佛覺體之所知之境也。見舊華嚴經二十七,探玄記十四,華嚴玄談叁十,大疏鈔叁十八。
[出華嚴經疏] 融者。通也。會也。叁世間者。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叁智正覺世間也。謂菩薩知諸衆生心。隨其所樂。融會叁種世間以爲十身。複以十身及自身。遞互相作。融通無礙。是名融叁世間十身也。(隔別名世。間差名間。有情世間。即衆生世間。器世間。即國土世間。謂世界如器故也。智正覺世間。即佛世間。以其一一隔別間差。故通稱爲世間也。遞互相作者。謂菩薩如以衆生身作自身。亦作國土身乃至虛空身之類。此之十身。與菩薩自身。一一遞互相作。融通無礙也。)一衆生身衆 - 明·一如等 撰
融叁世間之十身:
一、衆生身 六道之衆生也。
二、國土身 六道衆生之依處也。
叁、業報身 生上二身之業因也。
四、聲聞身 觀四谛而求涅槃者。
五、獨覺身 觀十二因緣而求涅槃者。
六、菩薩身 修六度而求菩提者。
七、如來身 因圓果滿之妙體,即佛當分之身也。
八、智身 佛身所具能證之十智也。
九、法身 佛身所具所證之真理也。
十、虛空身 離染淨二分之相,而爲染淨二分所依,周遍法身,無形靈之實體也。表離染淨有無諸相,而謂之虛空。 - 明·楊卓
禅宗公案名。爲唐代舒州投子大同禅師與一僧論及佛身之機緣問答。聯燈會要卷二十一(卍續一叁六·叁八八上):“僧問:“如何是十身調禦?”師下繩床立。又問:“凡聖相去多少?”師亦下繩床立。”
上引之中,十身調禦,即指佛身;繩床,即指禅床。于公案中,僧問投子何謂佛身,投子下禅床叉手而立,僧以爲叉手而立所顯現者應屬凡夫之境地,如此則不知凡與聖(佛身)究竟有何差距,遂又問以“凡聖相去多少”,然投子仍是下禅床叉手而立,既不多言其他,所答之方式與前一問題亦無二致。蓋投子之意,乃在顯示凡聖之究竟等同一致,若謂凡聖應有距離、殊異,而生起種種分別思量之心,則徒增透脫了達之障礙,故知悟道之關鍵實在于自己之一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