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trividha^ nih!svabha^vata^。系針對遍計所執等叁性之有法所說叁種無性之空義。又作叁種無自性性、叁無自性、叁種無性。即就遍、依、圓叁性而論各無自性之義,分別有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等叁種。(一)相無性(梵laks!an!a-nih!svabha^vata^ ),又稱相無自性性,乃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蓋遍計所執性爲所謂“情有理無”,迷情之上雖有,唯不過是當情所現之假相,譬如空華,于理而言,體、相俱無,故稱相無性。(二)生無性(梵utpatti -nih!svabha^vata^ ),又稱生無自性性,乃針對依他起性而立。蓋依他諸法乃托衆緣而生,無定實之性,譬如幻事,故稱生無性。(叁)勝義無性(梵parama^rtha -nih!svabha^vata^ ),又稱勝義無自性性、無真性、第一義谛無自體相。乃針對圓成實性而立。真如爲殊勝之真理,亦爲根本無分別智之對境,故稱勝義。謂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此即真如,亦即唯識實性。然此叁無性被視爲“密意說”,而非“了義”,因叁自性中之後二自性,其性非無;今假說其無性者,是爲否定世俗所執持之“實性”。[解深密經卷二無自性相品、瑜伽師地論卷七十叁、卷七十四、顯揚聖教論卷十六、辯中邊論卷上、叁無性論](參閱“叁性”563)
(名數)唯識論九曰:“叁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詳見叁字部叁無性條。
(名數)楞伽經唯識論等所明。對遍等叁性之有法而說相等叁無性之空義:一、相無性,一切衆生以妄心向因緣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之我法相名爲遍計所執性。此遍計所執性之法,如認繩而浮蛇之相。其相非實有。故名相無性。二、生無性,一切諸法,不關于本來妄心,由因緣相和而生者,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之法爲因緣生,因緣生無實性,恰如繩之因緣生,無繩之實體,故名爲生無性。叁、勝義無性,真如爲圓爲常,爲一切有爲法之實性,故謂之圓成實性。離此圓成實性,一切有無之諸相,名爲勝義無性。勝義者,名于圓成實性。圓成實性爲絕待之法,故不帶何等之相,如麻中無蛇與繩之相。即空真如也。又名相無性,無自然性,法無性。唯識論九曰:“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中略)稱叁無性,謂即相生勝我無性。”
[出成唯識論] 一相無性謂一切衆生。于世間之相。處處計著執爲實有。佛爲除此妄執。說一切法。皆無自性。故名相無性。二生無性謂一切諸法。皆托因緣和合而生。本無自性。故名生無性。叁勝義無性謂前相無性生無性。因破衆生妄執之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是故佛說勝義無性者。謂真如勝義之性。還離遍計妄執之性。故名勝義無性。 - 明·一如等 撰
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相無性是說一切遍計所執的事物,其相皆假而非實有;生無性是說一切法皆依因緣和合而生,因緣生則無有實性;勝義無性是說諸法勝義原無生滅,本不可說,故無有實性。 - 陳義孝編
一無相性。二名生性。叁無性性。無相性者。根塵等法據理本寂。名無相性。無生性者。本識等心據理不起。名無生性。無性性者。雙泯前二名無性性。無性體一。以從诠故立其叁名。真法離相。名爲無性性 - 唐·李師政 撰
如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中說。
二解 顯揚十六卷四頁雲:論曰:如是叁種自性,當知由叁無自性。故說叁無性。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叁、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 - 朱芾煌
叁無性者:
一、相無性 一切衆生以妄心向因緣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之我法相,名爲遍計所執性。此遍計所執性之法,如認繩而浮蛇之相,其相非實有,故名相無性。
二、生無性 一切諸法不關于本來妄心,由因緣相和而生者,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之法,爲因緣生,因緣生無實性,恰如繩之因緣生,無繩之實體,故名爲生無性。
叁、勝義無性 真如爲圓爲常,爲一切有爲法之實性,故謂之圓成實性。離此圓成實性,一切有無之諸相,名爲勝義無性。勝義者名于圓成實性,圓成實性爲絕待之法,故不帶何等之相,如麻中無蛇與繩之相,即空真如也。
此叁性又名相無性,無自然性,法無性。 - 明·楊卓
這是系針對遍計所執等叁自性而說的,此又稱爲叁無自性性、叁種無性。即就遍、依、圓叁性,而論各無自性之義。一、相無性,又稱相無自性性,是針對遍計所執性而立。因爲遍計所執性爲“情有理無”之法,迷情之上雖是有,唯不過是當情所現的假相,譬如空華,于理而言,體、相俱無,故稱相無性。二、生無性,又稱生無自性性,是針對依他起性而立。因爲依他諸法乃托衆緣而生,無定實之性,譬如幻事,故稱生無性。叁、勝義無性,又稱勝義無自性性、無真性、第一義谛無自體相。乃針對圓成實性而立。以上見《解深密經》卷二所載。此外,《唯識叁十頌》有雲:“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參閱“叁自性”條。 - 于淩波居士著
梵名Try -asvabha^va-prakaran!a 。凡二卷。陳·真谛譯。今收于大正藏第叁十一冊。本書旨在解說叁無性之義,以明法空之理。內容先述造論之旨趣,次說分別性品類功用之差別、依他起性成立之理及其體相、七種真如、四種道、二種轉依等。本書之作者,或謂世親,或謂無著,迄無定論。[解深密經疏卷四、閱藏知津卷叁十七、開元釋教錄卷七、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卷九]
(書名)二卷,陳真谛譯。說叁無性之義。
叁性者:
一、遍計所執性 周遍計度,妄執我法。然第八識及前五識,非能遍計。第七末那,但計不遍。唯第六識爲能遍計也。所遍計者,即是依他所起色心諸法。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彼不過即于依他所起心心所體見相分等,虛妄執爲實我實法。如于繩上,妄執爲蛇。而實我法,離于心心所體見相分等,皆無自性,如繩外別無實蛇也。
二、依他起性 心心所體及見相分,皆由分別緣之所生,依他起自性心心所法,皆有緣慮故。若染若淨,皆名分別,即以此身別爲緣,展轉複生染淨心心所體及見相分。
叁、圓成實性 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即于彼依他起性之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故。此圓成實性與彼依他起性,譬如麻之與繩,水之與波,既非是異,亦非不異。亦如無常無我等蘊處界有爲諸法與無常無我等性,非異亦非不異。蓋若言異,則應蘊處界不是無常。若是不異,則應無常不是蘊處界等共相。今圓成實與依他起亦複如是,若言是異,則應真如非彼依他實性,如水非波所依體性。若言不異,則應圓成實性亦是無常,如波生滅,水亦生滅,豈可乎哉?惟若未達遍計本空,未證見于圓成實理,不能思彼依他起性,蓋必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等故。
叁無性者,依叁性立叁無性,爲遣執故。
一、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
二、依依他起性立生無性,此如幻事,托衆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
叁、依圓成實性立勝義無性,謂此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名無性,非謂全無勝義性也。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