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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六十二卷五頁雲:複次略由叁相,修等至者、愛味等至。謂或證得等至、出已,計爲清淨、可欣、可樂、可愛、可意;隨念愛味。或未證得,或已證得,未來愛味增上力故;追求欣樂而生愛味。或已證得,計爲清淨可欣可樂,乃至廣說,現行愛味。若從定出,可生愛味;若正在定,無有愛味。言愛味者,謂于是中、遍生貪著。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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