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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在5本字典中找到 8 條與「叁能變」相關的內容
以下是全部詞典的查詢結果:
佛學大詞典 【1】叁能變

  梵語trividha-parina^ma。指異熟、思量與了境。瑜伽行派與法相宗主張,“識”能轉變生起一切萬法,或變現爲心內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認識作用之主體,故稱爲能變。依其作用之特性,能變有異熟、思量、了境等叁種。(1)異熟(梵vipa^ka  ,巴同)能變,又稱第一能變、初能變,即第八阿賴耶識。第八識系人界乃至天上界之有情所共之果報,其報由引業牽引,而爲恒常相續之總報體,故稱爲異熟,或稱異熟能變、異熟識、真異熟。例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與貧富貴賤等個別之果報,系由滿業而來之別報體;然以其報有斷絕,故不稱異熟,而稱異熟生。若自賴耶叁位而言,異熟識之名即相當于善惡業果位。

  (二)思量(梵manana  )能變,又稱第二能變,即指第七末那識。以第七識爲恒審思量之識,故稱思量能變。在諸識中,雖然第六、第七識能審思量,然以第六識有間斷,故不稱思量能變。

  (叁)了境能變,又稱第叁能變,全稱了別境能變,即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此六識具有明白了別顯著之對象(如色、聲等)之作用,故稱了別境能變。第七、第八識則無了別顯著對象之作用。唯佛之前六識,對于如“真如”般之對象(細境)亦能加以了別。以上,初能變之識由先世之業及名言之實種變現實境,故稱變現爲變,其中,若就所藏之種子而言,稱爲因能變,就識體之自體分能變現而生見相二分之果而言,稱爲果能變。[唯識叁十論頌、成唯識論卷四、卷七、成唯識論述記卷一本、卷二本](參閱“因能變”2299、“果能變”3323)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2】叁能變

  (名數)唯識論對于說萬法爲識之諸變而稱八識爲能變。分叁種之次第說之。唯識論一曰:“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一,初能變,爲八識中之第八識,即阿賴耶識也。以此爲依于善惡業而感無記總報之異熟識故也。七識者,有覆無記而非異熟性,前六識,雖有異熟性然是從第九識起者,故名爲異熟生不得謂爲異熟之識也。唯識論二曰:“異熟習氣爲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雲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二、第二能變,謂之思量識。爲八識中之第七識,即未那識也。此識常恒思量第八識而計度實我實法,故名思量識。唯識述記一本曰:“二謂思量識,即第七識。思謂思慮,量謂量度。思量第八識,度爲我故。又恒審思量余識無故,余之二識不名思量。”叁、第叁能變。謂之了別境識。眼等之六識也。此六識者,各了別粗顯之境,故名了別境識。唯識述記一本曰:“叁了別境識,即余六識。二十論說,心境識了名之差別,是諸識之通名也。了別別境及粗顯境唯前六故,對比六塵說六識故。然濫第七,應言此六了別粗境名了別境識,以了別相粗,簡于七八故。”

佛學常見辭彙 【3】叁能變

  謂一切法都要經過這叁種識的合作之力,才能現起,才能存在。初能變的是阿賴耶識,當某一業的種子成熟時,即具有能變境界的力量,遇到增上緣,便變現起來,名爲異熟能變;次能變的是第七末那識,這是說業的種子雖然成熟,然而也倚賴于末那識不斷的執我,發揮它恒審思量的作 - 陳義孝編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4】叁能變

唯識宗主張,“識”能轉變生起一切萬法,或變現爲心內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認識作用之主體,故稱爲能變。依其作用之特性,能變有異熟、思量、了境等叁種。一、異熟能變,又稱第一能變、初能變,即第八阿賴耶識。第八識系六道衆生所各有的果報,其報由引業牽引,而爲恒常相續之總報體,故稱爲異熟,或稱異熟能變、異熟識、真異熟。而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與貧富貴賤等個別之果報,系由滿業而來之別報體;然以其報體有斷絕,故不稱異熟,而稱異熟生。若自賴耶叁位而言,異熟識之名即相當于善惡業果位。二、思量能變,又稱第二能變,即指第七末那識。以第七識爲恒審思量之識,故稱思量能變。在諸識中,雖然第六、第七識均能思量,然以第六識有間斷,故不稱思量能變。叁、了境能變,又稱第叁能變,全稱了別境能變,即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此六識具有明白了別顯著之對象(如色、聲等)之作用,故稱了別境能變。見《唯識叁十頌》。 - 于淩波居士著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5】叁能變

  (術語)眼等六識之異名。識者變現境故謂之爲能變。唯識論謂其能變之識有八種,此分叁段,第八阿賴耶識爲初能變第七末那識爲第二能變,第六意識乃至第一眼識合爲第叁能變,解釋詳之。眼等之六識其性類相大,故合之。唯識論五曰:“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雲雲明之。

佛學常見辭彙 【6】叁能變

  眼等六識的別名。 - 陳義孝編

佛學次第統編 【7】叁能變

  一切我法,皆是其假。不過隨情施設,妄有種種相轉。而種種我法之相,不過皆依識所變現。然識雖有八種,以類別之,則唯有叁。此叁能變,即異熟、思量、了別。
  第一能變識:
  一、此阿賴耶識,約當體自相言,具叁藏義,即雲藏識。
  二、由過去善惡業習成熟之力,所感無記果報總報總主,是爲異熟識。
  叁、此識一類無記,受前七識諸法之熏,持前七識諸法之種,現在未來前七諸法一切現行,皆由此識所藏種子發起,爲一切種識。
  四、此識能緣行相,極爲微細。此識所緣五淨色根及諸種子,亦甚微細。此識所緣外器世間,難可測量。
  五、此識所緣相分,執受勝義浮塵五根及諸種子,並依報世間。若于死位,此識最後舍去,若于生位,此識最先來執。
  六、此識能緣見分,以了別爲現行之相狀。
  七、與觸、作意、受、想、思、遍行五心所,恒相應起。
  八、此識行相極不可知,不能分別苦樂,故于叁受,唯與舍受相應。
  九、此識是善惡所招苦樂之果,體非善惡,又不與根隨煩惱相應,故于叁性,是無覆無記。
  十、觸等五個心所,亦如此識,惟是無覆無記性攝,亦屬異熟,所緣行相,亦不可知。
  十一、此識無始以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謂爲恒。念念生滅,前後變異,是謂爲轉。恒則非斷,轉則非常,非斷非常,因果法爾。望前名果,望後名因,喻如暴流,長時相續,而非斷常。
  十二、此識如水,前七轉識,依此得起,猶如波浪。此識所現境界之相,能與轉識作增上緣,猶如猛風。
  十叁、叁界九地,但隨夙世善惡引業所牽受生,分毫不能自作主張。
  十四、此識阿賴耶名,以被第七識執爲我故。迨聲聞乘之第四果,緣覺乘之辟支佛果,大乘菩薩第八不動地以上等之阿羅漢位,我執永伏,爾時此識,即便先舍,不複名阿賴耶,至異熟識名。以是善惡漏無漏業,已成熟時,所招感故,直至金剛道後,圓滿佛果,方得舍之。一切種識,名通于因果凡聖等位,但至成佛之後,則維持圓滿無漏善種,盡未來際,利樂有情,更不受熏。以其一切有漏種子,及一分劣無漏種,皆永斷故,名之爲無垢淨識。以其與極善無漏之慧心所恒相應故,名之爲大圓鏡智。此識一轉,此智一發,則法界洞朗,真俗等觀,普照十方塵刹中也。
  第二能變識
  一、此末那識依第八識轉,第八識之現行,是此識之根本依。第八識中所藏第七識之種子,是此識之種子依,轉者謂相續生起。
  二、此識即緣第八識之見分,而起微細我法二執。
  叁、此識所緣,托第八識見分以爲本質,于叁境爲真帶質境。
  四、叁界有情,所以枉受輪回,不證涅槃,通以此執爲本,故雲通情本。
  五、此識隨所生處,必緣第八識之見分,妄執爲我,故爲非量。
  六、此識以恒審思量而爲體性,即以恒審思量而爲行相。第八則恒而不審,第六則審而不恒。前五則不審不恒,惟此第七,于有漏位,恒審思量,非我執我,無始隨逐,無時暫舍,所以有情昏迷,不能自拔。
  七、此識從無始來,若未轉與平等性智相應,則任運恒緣藏識見分,與四我根本煩惱相應,及余觸等遍行五心所、八種大隨煩惱、別境中慧、相應,共有十八心所也。
  八、前六轉識,修施戒等諸善行時,由此第七念念執我,令所修善,不能忘相,故名染依。若此識轉爲平等性智,則前六識所修諸行,皆成無漏,名爲淨依。所以前六轉識,呼此七識爲染淨依也。
  九、此識由與四煩惱等相應,隱蔽真理,故是有覆。非善不善,故是無記。
  十、隨其所生二界九地,即系屬于此界此地。
  十一、此我執相應之末那,二乘無學,方得永斷。菩薩八地以上,無功用行,方得永伏。那含聖者,登地菩薩,入滅盡定,亦暫伏滅。聲聞初果以上,菩薩登地以上,第六意識,入二空觀,真無我解,及後得智。二無漏道,若現前時,斷盡分別二執種子,亦暫伏滅俱生二執現行,得與平等性智相應。
  十二、四智菩提,皆是如來自受用報身所攝,而用各不同。若爲地上菩薩所現他受用報身,則是平等性智之用。
  第叁能變識
  此能變識差別有六種:謂依六根而住,由六根而發。系屬于六根,助六根了別。如六根之各緣一塵,故有六種識。六識皆以了別塵境爲自性及行相。
  前五識
  一、前五識于性等叁境中爲性境。
  二、前五識于現等之量中爲現量。
  叁、前五識于善等叁性全通。蓋五識能助第六意識作善惡業,若與信等相應,則善性攝;若與無慚等相應,則惡性攝;俱不相應,則屬無記性攝。
  四、五識中除鼻舌二識,惟欲界得行外。眼耳身叁識,唯欲界五趣雜居地,及初禅離生喜樂地,此二地中得行。二禅以上,並眼耳身之叁識,亦不起現行也。
  五、前五識但與叁十四心所得相應,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中隨二、大隨八“若惡心中定有此十,若有覆無記心中,定有掉舉等八故”及貪嗔癡根本之叁。
  六、五識能領納順等叁境相,即與受叁相應。
  七、五識于勝義浮塵二種根,系淨色根,謂勝義五根。依五淨色根,乃發五識,此根即名增上緣依。眼識則更須空等八緣,方由生起現行。故雲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鼻舌身但七緣。緣具則不妨俱起,緣缺則不必俱生,如波濤依水,多少無定。
  八、五識中鼻舌身叁,合中取境。眼耳二種,離中取境。但五根對境,無緣慮用,但如鏡中無別分析。及五識緣境,則有自性分別,任運起貪嗔癡,然猶無有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所以不帶名言,不執爲外,仍名現量,同時率爾意識,亦複如是。直至尋求等流心起,方墮比非二量之中,根識不同之致。惟有秉大乘教以智觀察,乃能分之。若愚法聲聞,則便難于分別,況凡外乎。
  九、五識必以第八根本識之現行而爲共依,又必以第八識中所藏五識種子爲各別親依。
  十、此五識至果位中,轉爲成所作智之時,猶自不能親證真如體性。但于自識變起真如相分,以觀二空之理。故非根本智攝,惟是後得智攝。未成佛前,一向有漏。直俟金剛道後,異熟識空,轉成大圓鏡智相應之庵摩羅識,名爲圓明初發。爾時庵摩羅識所持五根成無漏故,依根所發五識亦成無漏,名爲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能于盡未來時,遍十方界,示現叁輪不思義化,度脫一切有情生死苦輪。
  第六識
  一、此識于善等叁性通具。
  二、此識于現等叁量過具,若與五識同起,率爾緣現在境,不帶名言,不執爲外,則屬現量。若入禅定,緣禅定境,亦屬現量。若入二空觀智,或根本智,親證真如,或後得智,變相觀空,亦皆現量。若藉衆緣而觀于義,不倒不謬,如見煙知火,見角知牛等,則名比量。若顛倒推求,虛妄計度,不能如理而解,不能如事而知,如無我計我,不淨謂淨等;又如見機疑人,見繩疑蛇等;又如翳睹空華,捏觀二月等;皆名非量。
  叁、六識最明利,故能通緣叁境。
  四、叁界輪轉之時最易。
  五、此第六識心與五十一心所皆得相應,隨其所起,或多或少,初無一定,故須臨時別配,具如唯識論中諸門分別也。
  六、此第六識心,或時與信等相連,則爲善性。或時與根隨煩惱相連,則爲惡性。或時不與善惡相連,但與遍行別境等相連,則便爲無記性。故叁性恒轉易也。或緣欲界,或緣色界,或複緣無色界,故叁界恒轉易也。或時喜受,或時樂受,或時憂受,或時苦受,或時不苦不樂名爲舍受,故五受恒轉易也。
  七、六識必以第八根本識之現行,爲前六識共依。又必以第八識中所藏,六識種子,爲別親依。
  八、身語二業,皆由此第六識方能動發。由第六識與發業惑相應,能造善惡引業。此業雖謝,所熏種子,至成熟時,能招六道總報。由第六識與潤生惑相應,能造善惡滿業。此業雖謝,所熏種子,至成熟位,能招六道別報。所招總報,名真異熟;所招別報,名異熟生。若總若別,苦樂萬狀,皆第六識造業所牽感也。
  九、前五識所藉緣多,緣有具缺,故起滅不定。第六意識所待緣少,緣具無缺,故常得現起。但除五位,暫時不行。一、生無想天。二、入無想定。叁、入滅盡定。四、極重睡眠。五、極重悶絕。
  十、由資糧加行位中,用有漏聞思修慧,漸伏我法二執現行,亦複助熏無漏智種,令其漸漸成熟。故至初歡喜地,頓斷分別我法二執種子,得與妙觀察智相應。然其俱生我法二執之現行纏繞,及隨眠種子,尚自未斷,猶須數數修習之力,乃能伏斷。第七地後,俱生我執永伏,雖有俱生微細法執,或時現起而非有漏,故能觀察諸法,圓滿明淨,普照大千世界,機緣隨應,說法化度。
  叁能變相,是八識自證分所變相見二分也。相見俱依自證而起,自證分是相見二分所依。 - 明·楊卓

唯識名詞白話辭典 【8】八識叁能變

唯識宗立八識,謂八識皆能轉變,而此轉變有叁類,即《唯識叁十頌》的頌文曰“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叁。”唯叁、指的是八識唯有叁類能變。此叁能變是:一、初能變識,又稱異熟能變識,指第八阿賴耶識的轉變。二、第二能變識,又稱思量能變識,指第七末那識的轉變。叁、第叁能變識:又稱了別能變識,指前六識的轉變。當識變時,並不是任何一識單獨轉變,而是叁類識全體次第轉變。轉變的原因,是阿賴耶識中儲藏的種子,何類種子成熟,則轉變出何種境界。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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