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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玄義雲叁身:身即聚積之義,謂聚積諸法而成身也。所謂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報身,功德法聚名應身。 一、法身 謂始從初住,顯出法性之理,乃至妙覺極果,理聚方圓,是名法身。(理聚方圓者,妙覺所證法性之理,方始圓滿也。) 二、報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智聚方圓,由智契理,報得此身,故雲報身。 叁、應身 謂始從初住,終至妙覺極果,功德法聚方圓,故能隨機應現,說種種法,度諸衆生,故名應身。 - 明·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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