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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叁卷二十一頁雲: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爲緣,恒俱時轉,不相舍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爲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有間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甯說恒與名色爲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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