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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十九卷十五页云:谓如有一,有学见迹,能善了知止举舍相。由此因缘,得四功德。谓心住一缘,远离粗重,能善受用身心安乐。是初功德。又净定心、尽所修故;如所修故;能正审虑诸法道理,获得内法毗钵舍那。是第二功德。彼由如是清净止观为依止故;于所修习菩提分法,勇猛无间,能常修习;能委修习;无懈无惮。是第三功德。彼由如是无懈惮心,获得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脱。又能受用解脱喜乐、及无染乐。于现法中、得安乐住。是第四功德。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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