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与惭、愧二法及无贪、无嗔、无痴等三善根相应而起之一切心、心所。那先比丘经卷上即有(大三二·六九七上)“以善心念正法”一语。[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六]
(术语)以惭愧之二法及无贪等之三根为善之自性,与之相应而起之一切心心所名曰善心。
很良善的心。 - 陈义孝编
以惭愧之二法及无贪等之三根为善之自性,与之相应而生起之一切心心所,名曰善心。 - 于凌波居士著
即「好的心性(者)」,相当的南传经文作「善的信解者;善的意向者;好的性向者」。 - 庄春江居士编
很善良的心,叫善心。
- 梵心居士编
瑜伽一卷十四页云:云何善心死?犹如有一、将命终时,自忆先时所习善法;或复由他令彼忆念。由此因缘,尔时信等善法、现行于心;乃至麁想现行。若细想行时;善心卽舍,唯住无记心。所以者何?彼于尔时,于曾习善,亦不能忆;他亦不能令彼忆念。
二解 集论四卷七页云:善心死者:谓于明利心现行位,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摄故;发起善心,趣命终位。 - 朱芾煌
百法中的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有的心所,起此念,则今世他世,皆受其益,故名为善。善心所有十一种,即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若五识心王,任运起善,则此十一善心所,皆与之相应。 - 陈义孝编
六位心所的第三位,计有十一种,即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何谓善,随顺法理,于此世他世顺益于自他者,谓之善;反之,于此世他世损害于自他者,名不善。故以上十一种善心所,赅括世出世间一切善法,其自体远离一切秽恶,而聚集一切功德。见《成唯识论》卷六。参阅“十一善”条。 - 于凌波居士著
[出涅槃经] 心即以根对尘所起一念之心也。若起一念恶。即消灭众善。若起一念善。即破除众恶。故经云。修一善心。破百种恶。是也。 - 明·一如等 撰
瑜伽一卷十四页云:云何不善心死?犹如有一,命将欲终,自忆先时串习恶法;或复由他令彼忆念。彼于尔时,贪瞋等俱诸不善法,现行于心。乃至麁细等想现行,如前善说。
二解 集论四卷七页云:不善心死者:谓亦于明利心现行位。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摄故;起不善心,趣命终位。 - 朱芾煌
十种发心之一。下品,指于作善之时,即生后悔心。十善,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众生念念生起欲胜人之心,轻他重己而外扬仁义,植阿修罗道之种,称发下品十善心。[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三十五]
(术语)十种发心之一。众生念念起胜他之心,行下品之十善,植修罗道之种也。
成唯识论四卷十九页云:善是净故;非此识俱。颂别说此有覆摄故。 - 朱芾煌
瑜伽一卷十四页云:又善心死时,安乐而死。将欲终时,无极苦受逼迫于身。恶心死时,苦恼而死。将命终时,极重苦受逼迫于身。又善心死者、见不乱色相;不善心死者、见乱色相。 - 朱芾煌
成唯识论六卷六页云: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谓不放逸、舍、及不害。义如前说。余八实有。相用别故。 - 朱芾煌
成唯识论六卷六页云:有义、十一、四遍善心。精进、三根、遍善品故。余七不定。推寻事理未决定时,不生信故。惭愧同类,依处各别;随起一时,第二无故。要世间道断烦恼时,有轻安故。不放逸、舍、无漏道时,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时,乃有不害故。论说十一,六位中起。谓决定位,有信相应。止息染时,有惭愧起。顾自他故。于善品位,有精进三根。世间道时,有轻安起。于出世道,有舍不放逸。摄众生时,有不害故。有义、彼说未为应理。推寻事理未决定心,信若不生;应非是善。如染心等,无净信故。惭愧类异,依别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说故。若出世道,轻安不生;应此觉支,非无漏故。若世间道,无舍不放逸;应非寂静防恶修善故。又应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应有二故。善心起时,皆不损物。违能损法,有不害故。论说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说。故彼所说,定非应理。应说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轻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轻安。调畅身心,余位无故。决择分说: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遍善心。定地心中,增轻安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