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與慚、愧二法及無貪、無嗔、無癡等叁善根相應而起之一切心、心所。那先比丘經卷上即有(大叁二·六九七上)“以善心念正法”一語。[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
(術語)以慚愧之二法及無貪等之叁根爲善之自性,與之相應而起之一切心心所名曰善心。
很良善的心。 - 陳義孝編
以慚愧之二法及無貪等之叁根爲善之自性,與之相應而生起之一切心心所,名曰善心。 - 于淩波居士著
即「好的心性(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善的信解者;善的意向者;好的性向者」。 - 莊春江居士編
很善良的心,叫善心。
- 梵心居士編
瑜伽一卷十四頁雲:雲何善心死?猶如有一、將命終時,自憶先時所習善法;或複由他令彼憶念。由此因緣,爾時信等善法、現行于心;乃至麁想現行。若細想行時;善心卽舍,唯住無記心。所以者何?彼于爾時,于曾習善,亦不能憶;他亦不能令彼憶念。
二解 集論四卷七頁雲:善心死者:謂于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發起善心,趣命終位。 - 朱芾煌
百法中的心所有法,簡稱心所。有的心所,起此念,則今世他世,皆受其益,故名爲善。善心所有十一種,即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若五識心王,任運起善,則此十一善心所,皆與之相應。 - 陳義孝編
六位心所的第叁位,計有十一種,即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何謂善,隨順法理,于此世他世順益于自他者,謂之善;反之,于此世他世損害于自他者,名不善。故以上十一種善心所,赅括世出世間一切善法,其自體遠離一切穢惡,而聚集一切功德。見《成唯識論》卷六。參閱“十一善”條。 - 于淩波居士著
[出涅槃經] 心即以根對塵所起一念之心也。若起一念惡。即消滅衆善。若起一念善。即破除衆惡。故經雲。修一善心。破百種惡。是也。 - 明·一如等 撰
瑜伽一卷十四頁雲:雲何不善心死?猶如有一,命將欲終,自憶先時串習惡法;或複由他令彼憶念。彼于爾時,貪瞋等俱諸不善法,現行于心。乃至麁細等想現行,如前善說。
二解 集論四卷七頁雲:不善心死者:謂亦于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起不善心,趣命終位。 - 朱芾煌
十種發心之一。下品,指于作善之時,即生後悔心。十善,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衆生念念生起欲勝人之心,輕他重己而外揚仁義,植阿修羅道之種,稱發下品十善心。[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叁十五]
(術語)十種發心之一。衆生念念起勝他之心,行下品之十善,植修羅道之種也。
成唯識論四卷十九頁雲:善是淨故;非此識俱。頌別說此有覆攝故。 - 朱芾煌
瑜伽一卷十四頁雲:又善心死時,安樂而死。將欲終時,無極苦受逼迫于身。惡心死時,苦惱而死。將命終時,極重苦受逼迫于身。又善心死者、見不亂色相;不善心死者、見亂色相。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六卷六頁雲:此十一法,叁是假有。謂不放逸、舍、及不害。義如前說。余八實有。相用別故。 - 朱芾煌
成唯識論六卷六頁雲:有義、十一、四遍善心。精進、叁根、遍善品故。余七不定。推尋事理未決定時,不生信故。慚愧同類,依處各別;隨起一時,第二無故。要世間道斷煩惱時,有輕安故。不放逸、舍、無漏道時,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時,乃有不害故。論說十一,六位中起。謂決定位,有信相應。止息染時,有慚愧起。顧自他故。于善品位,有精進叁根。世間道時,有輕安起。于出世道,有舍不放逸。攝衆生時,有不害故。有義、彼說未爲應理。推尋事理未決定心,信若不生;應非是善。如染心等,無淨信故。慚愧類異,依別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說故。若出世道,輕安不生;應此覺支,非無漏故。若世間道,無舍不放逸;應非寂靜防惡修善故。又應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應有二故。善心起時,皆不損物。違能損法,有不害故。論說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說。故彼所說,定非應理。應說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輕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輕安。調暢身心,余位無故。決擇分說: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遍善心。定地心中,增輕安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