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足稱“四分叁類境”,四分,即識體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叁類境,即性境、獨影境、帶質境。前者是就主觀的識的一方面,而說它的體用;而後者是就客觀之境的一方面、來區別它的性質。因爲在“識變”時,因能變,是由種子生現行(變現出八識識體)的變;果能變,是八識識體(含各各相應的心所)變現出相、見二分的變。有了相分、見分,則識體本身即成爲自證分,而其另一種再度證知的功能就成證自證分,這即所謂識體四分。另一方面,所謂一切外境,其實就是是八識所變的相分,這相分分爲叁類,即性境、獨影境、帶質境,名之爲叁類境。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