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hetu-phala。指原因與結果。亦即指因果律。爲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系之基本理論。蓋一切諸法之形成,“因”爲能生,“果”爲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爲因,由因而生者爲果。以時間之因果關系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爲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之情形,此乃廣義之因果關系,稱爲因果同時。
古代印度之外道,有關因果之論點可分爲四類,佛教稱之爲外道四執,或簡稱四執:(一)邪因邪果,即將萬物生起之原因歸于大自在天之能力。(二)無因有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爲果,但以此果之因難以探究,故否定此果之起因。(叁)有因無果,即承認現存的現象世界爲因,但以此因之結果難以探究,故否定此因之結果。(四)無因無果,即否定因果二者。
上記之外,佛教以外的古代印度思想界,尚有二種因果論之說,即:(一)因中有果論,主張果所顯現之現象世界必內具于因中,此乃婆羅門教與數論學派之思想;亦即認爲因中常具有果性,故以因與果之性質相等。(二)因中無果論,系與婆羅門教對立之一般思想界及勝論學派所提倡。即主張結合衆多獨立之根本要素,方能生起現象世界;亦即認爲因中未必具有果性,而須藉衆多的因相互和合始能産生果,故認爲因與果之性質並不相等。此論說亦可稱爲果中有因論。
佛教之因果論大抵可分爲大小乘二系統,小乘以俱舍宗爲典型,提出四緣、六因、五果之說;大乘則以唯識宗爲代表,以四緣、十因、五果爲其因果論之主要內容,而于四緣、五果之闡釋,大小二乘之觀點亦相迥異。以唯識家而言,既認爲宇宙萬有皆由含藏于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現,而由種子變現成諸法之間,須經由“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等的“叁法兩重”之因果關系,展轉作用而變現爲森羅萬象。其中,種子生種子之關系爲因果異時;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之關系爲因果同時。此外,于六因、五果之中,異熟因與異熟果之關系,以及同類因、遍行因與等流果之關系,皆爲因果異時。至于俱有因、相應因與士用果之關系,則爲因果同時。又能作因與增上果之關系,通于因果異時與因果同時。又同類因與等流果之關系,系以自類之法爲因,引生等同流類之果,故稱自類因果。
衆生之行爲能引生異時之因果,即善之業因必有善之果報,惡之業因必有惡之果報,此稱善因善果、惡因惡果。然嚴格言之,應稱爲善因樂果、惡因苦果。此乃因由善惡二業所招感之果報,系屬非善非惡之“無記性”;而所謂善、惡,乃特指必定招感果報之因法,故不宜以善果、惡果爲果報之稱。此種因果之理,俨然而不亂,稱爲因果報應。若無視因果之理的存在,而落入否認因果之思想見解中,即稱“撥無因果”。又若從實踐修道上論因果關系,則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此稱爲修因得果、修因感果、酬因感果。
此外,由善惡之業因而招感樂苦之果報,此種因果系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系;又由福德(世間的善業)而招感人天樂果,此爲福因與福果之因果關系;又由修習智慧能招感覺悟之果報,此爲智因與智果之因果關系。上述叁種因果關系,稱爲叁因叁果。又一般所謂的叁世因果、因果報應等,多系指異熟因與異熟果之因果關系而言。
蓋一切法皆由因果之理而生成壞滅,十界迷悟之顯現,即由此因果關系所成,而産生世間之因果、出世間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等分別。若就四谛而言,其苦、集二谛爲世間迷界之因果,滅、道二谛則爲出世間悟界之因果。要之,此因果之理實乃佛教重要之基本教理,于諸經典中即常對此理加以闡釋說明,並以善惡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而相續不絕,來勸導人修行佛道,超脫有漏之境界,以達于無漏之寂靜地。[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六、阿毗達磨發智論卷一、卷十五、大毗婆沙論卷十、卷十一、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卷叁十八、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成唯識論卷叁、卷七、卷八、大乘義章卷叁、卷四](參閱“十因”418、“五果”1112、“六因”1256、“四緣”1832、“因”2269、“種子”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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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則必有果。有果則必有因。是謂因果之理。佛教通之叁世說善惡應報之義。觀無量壽經曰:“深信因果,不謗大乘。”止觀五下曰:“招果爲因,克獲爲果。”十住毗婆娑論十二曰:“因以得知,得者成就。果者從因有,事成名爲果。”
因是種因,果是結果,由此因而得此果,是因果義。又因是所作者,果是所受者,種善因必得善果,種惡因必得惡果。 - 陳義孝編
佛教用以說明一切事物聯系、影響和生滅變化的基本理論之一。釋迦牟尼曾駁斥了古印度“外道”所持的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等說法。宋·知禮《妙宗鈔》謂:“了達因果皆是實相,名爲深信。”深信因果是佛教徒的基本信念。佛教認爲,一切事物均從因緣而生,有因必有果。隋·智顗《摩诃止觀》卷五之下謂:“招果爲因,克獲爲果。”因又稱因緣,果又稱果報。因和果輾轉相生,謂之因果報應。佛教的因果說通于過去、現在和未來,謂之“叁世因果”。“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瑜伽師地論》卷叁八)是因果說的主要特點。隨著佛教的弘傳,因果報應之說深入民間。如宋·錢明逸《南部新書》序謂:“忠鲠節義,可以勸臣子;因果報應,可以警愚俗。”又如巴金《神·鬼·人》:“所謂因果報應在這裏能夠有什麼樣的說明呢?”今廣泛運用因果一詞,泛指原因和結果及其內在聯系。如毛澤東《反對本本主義》:“因爲他們有豐富的經驗,不但懂得現狀,而且明白因果。”(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楞嚴經曰:“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泥犁經曰:“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因果經曰:“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後世果,則今生所爲者是。”
涅槃經曰:“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
彌勒所問經曰:“一業多果,多業一果。”(一業多果是一罪數刑,多業一果是數罪一刑,從其重也。)
彌勒所問經又謂一業漸感五果,得異熟叁果,等二果。
又謂十不善業道,有叁種果:一果報果,二習氣果,叁增上果。生地獄中,是名增上果。由地獄退生人中,依殺生故有有斷命果。依偷盜故有資生果。乃至依邪見故癡心增上,以是一切名習氣果。依彼十種不善業道。有一切外物氣勢,所謂土地高下雀鼠雹棘塵土臭氣多有蛇蠍,乃至如此一切苦界名增上果。 - 明·楊卓
指原因與結果。此爲佛教教義體系中,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系的基本理論。世界一切諸法的形成,“因”爲能生,“果”爲所生;亦即能引生結果者爲因,由因而生者爲果。以時間的因果關系而言,因在前,果在後,此稱爲因果異時;但若就空間而言,則如束蘆之相倚相依的情形,此乃廣義的因果關系,稱爲因果同時。
因果,簡略言之,亦可說是原因與結果。能夠使諸法(某些事物、現象)生起的是因,被生起的是果。因者是能生,果者是所生,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大乘止觀》五曰:“招果爲因,克獲爲果。”。 - 于淩波居士著
因是種因,果是結果,由此因而得此果,是因果意思,又因是所作者,果是所受者,種善因必得善果,種惡因必得惡果。
- 梵心居士編
(經名)過去現在因果經之略稱。別有佛說因果經一卷,羅什所譯,不入經藏。
世間生滅之相,亦非亂生亂滅,皆有其一定不易之律。所謂因果,故明生滅後,更須明其因果。 - 明·楊卓
乃法相宗用以顯示種子與現行之第八識、七轉識間關系之法門。爲“體用門”之對稱。種子與第八識間能持、所持之關系,稱爲體用門,即能持之第八識爲體,所持之種子爲用;而種子與現行間能生、所生之關系,則稱爲因果門,即能生之種子爲因,所生之現行爲果,此系性用別論之因果門。一般所謂的“種子是諸法之親因緣”,即依據此因果門而來。此外,若第八識能生諸法,則稱攝用歸體因果門。[成唯識論卷二](參閱“體用門”6930)
菩薩之八種報因,及因此而得之八種果。據菩薩地持經卷一載,菩薩學有七處,其中自利他利略說十種,十種中之果攝自他利有叁種因叁種果,“報因報果”爲其一者,複細分爲八種因及八種果,稱爲八種因果。即:(一)壽因壽果,壽即壽命。不殺物命,無傷害心,稱爲壽因;因此而長壽住世,則稱壽果。(二)色因色果,色即色身。施燈明供佛,或以淨物施人,稱爲色因;由此得顔容光澤,色形端正,則稱色果。(叁)種姓因種姓果,種即種類,姓即族姓。舍離憍慢之心,稱爲種姓因;由離憍慢而生于上族,則稱種姓果。(四)自在因自在果,以種種所需之物惠施于人,令他人得自在,稱爲自在因;由此得大富、大衆、大眷屬等,得大自在,則稱自在果。(五)信言因信言果,離口四過,稱爲信言因;由此而其所言,人皆信聽,則稱信言果。(六)大力因大力果,力即力用。作大功德,立大誓願,恭敬叁寶,孝養父母,稱爲大力因;由此得大名稱、大福德等,爲一切人所敬重,則稱大力果。(七)丈夫因丈夫果,樂丈夫法,並能說丈夫法,饒益他人,稱爲丈夫因;由成就丈夫法之故,來世得男子身,則稱丈夫果。(八)力因力果,隨力營助他人如法之事,稱爲力因;由此而得少病少惱,有所堪能,修諸善法,則稱力果。
無性釋一卷五頁雲:彼入因果者:謂唯識性,說名彼入。勝解行地修加行時,世間未淨波羅蜜多,名彼入因。已證入時,卽出世間波羅蜜多。清淨增上意樂攝故。名彼入果。 - 朱芾煌
“撥”即否定、排除之意。撥無因果即否定因果之道理。爲五見中之邪見。地藏十輪經卷七(大一叁·七五七下):“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廣百論釋卷五(大叁○·二一五中):“若無善惡,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俱舍論卷十七、慧琳音義卷七十二]
(術語)撥者,絕也,除也,除遣爲無其事,謂之撥無。撥無因果者,否定因果之道理也,是五見中之邪見也。地藏十輪經七曰:“撥無因果,斷滅善根。”楞嚴經九曰:“撥無因果,一向入空。”廣百論釋五曰:“若無善惡者,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俱舍論十七曰:“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慧琳音義七十二曰:“左傳雲:撥猶絕也。考聲雲:撥卻也除也。”
不相信有因果報應的道理。 - 陳義孝編
不相信有因果報應的道理。
- 梵心居士編
(雜語)從容錄第八則曰:“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他道不落因果。”砂石集一曰:“未聞耶,彼不落因果之一句既得五百生狐身。”百丈野狐之因緣也。見百丈條。
分四谛爲二種之因果,即世間因果與出世間因果。前者以苦谛爲果,集谛爲因;後者以滅谛爲果,道谛爲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