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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一卷十六頁雲:何緣世尊說余心所,總置行蘊;別分受想,爲二蘊耶?頌曰:诤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于諸心所法,受想別爲蘊。論曰:诤根有二。謂著諸欲,及著諸見。此二、受想如其次第,爲最勝因。味受力故;貪著諸欲。倒想力故;貪著諸見。又生死法,以受及想爲最勝因。由躭著受,起倒想故;生死輪回。由此二因及後當說次第因故,應知別立受想爲蘊。其次第因,鄰次當辯。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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