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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九十二卷五頁雲:複次此正法外、有諸沙門婆羅門等、爲諸弟子、宣說法時,多分爲求诘責勝利;及求免脫他難勝利。當知如是宣說法者,就第一義,無義無利;非自利益,非利益他。諸佛如來、爲諸弟子、宣說正法,唯爲證得明及解脫、二果勝利。當知如是說正法者、大果大利,自利利他,無不圓滿。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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