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梵语ta^la 之音译。指多罗树。又作岸树、高竦树。盛产于印度、缅甸、锡兰、马德拉斯等海岸之砂地,树高约二十二公尺,为棕榈科之热带乔木。其叶长广,平滑坚实,自古即用于书写经文,称为贝多罗叶;果熟则赤,状如石榴,可食。又此树干若中断,则不再生芽,故于诸经中多以之譬喻比丘犯波罗夷之重罪。[法华经卷五分别功德品、集异门足论卷四、大唐西域记卷十一、玄
应音义卷二、卷二十四、慧苑音义卷上](参阅“贝多罗叶”3009)
(二)梵名Ta^ra^ 。意译作眼、眼瞳、妙目精、极度。指多罗菩萨。此菩萨因从观世音菩萨眼中之光明而出,故得此名。(参阅“多罗菩萨”2334)
(三)为梵语patra(音译作钵多罗)之略称。与“钵”同义。指钵盂。多以银、白铜等铸造之,呈扁平状。于释尊圣诞日(浴佛节)时,即将佛像安置于多罗之中央,以香汤灌浴之。
(杂语)T&amacron;r&amacron;,又作呾啰。译曰眼,眼瞳。苏婆呼经下曰:“多罗,此云妙目精。”大日经疏五曰:“多罗,是眼义。”不空罥索心咒王经中曰:“多罗,周云瞳子。”梵语杂名曰:“眼睫砂吃刍钵呾啰。”演密钞七曰:“呾啰,此译云眼。”[囗@又](植物)T&amacron;la,树名。译曰岸树,高竦树。玄应音义二曰:“多罗按西域记云:其树形如棕榈,极高者七八十尺,果熟则赤,如大石榴,人多食之。东印度界其树最多。”慧苑音义上曰:“其形似棕榈树也,体坚如铁,叶长稠密,纵多时大雨其叶荫处干若屋下,又或翻为高竦树也。”此树干中断,则不再生芽,依之而中譬比丘犯波罗夷之重罪。楞严经六曰:“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俱舍论曰:“大师此中立如是喻,如多罗树,若被断头,必不复能生长广大,苾刍等犯重亦然。”
秦言岸。大品吒字门,入诸法驱不可得故。论曰:若闻多字,即知一切法此彼岸不可得。华严唱侘(耻加切)字时,名以无我法开晓众生。疏云:即相驱迫性。谓无我晓之,即为驱迫。 - 宋·普润法云
旧名贝多,此翻岸形。如此方轮(子红切)榈(力居切),直而且高,极高长八九十尺,华如黄米子。有人云:一多罗树高七仞,七尺曰仞,是则树高四十九尺。西域记云:南印建那补罗国北不远,有多罗树林三十余里。其叶长广,其色光润,诸国书写,莫不采用。 - 宋·普润法云
(物名)Pattra叶。但传说贝者叶之义,多罗(T&amacron;la)树之叶,谓之贝多罗,三藏之经典皆记之。多罗树之形如棕榈,叶亦相似,或翻岸者,直然脱出之义欤。古师以之为菩提树者讹也。翻梵语曰:“贝多罗,译曰脱也。”名义集三曰:“多罗,旧云贝多,此翻岸,如此方棕榈。”法显传曰:“菩萨前到贝多罗树下,敷吉祥草东向而坐。”天台戒经义疏上曰:“坐菩提树下得道,因名道树,亦曰思惟,梵音贝多也。”(误也)参照多罗条。
(物名)P&amacron;tra,又作波多罗,波呾啰,钵呾罗,播怛啰,钵和罗,钵和兰。略云钵。比丘六物之一,饭器也。有泥铁之二种,译曰应器,又曰应量器,以体色量三者皆应法故也,又以贤圣应受人之供养者用之也。玄应音义十四曰:“钵多罗,又云波多罗,此云薄。谓治厚物令薄而作此器也。”寄归传二曰:“波呾啰,钵也。”玄应音义十三曰:“钵和罗饭,独证身誓经云钵和兰,亦梵言轻重耳,此译云自恣食也。”盂兰盆经宗密疏曰:“钵和罗饭者钵中饭也,梵云钵多罗,此云应器。和字误也,今时但云钵者,略也。”六物图曰:“二释名者,梵云钵多罗,此名应器。有云:体量色三皆应法故。若准章服仪云:堪受供者用之名应器,故知钵是梵言,此方语简省下二字。三明体者。大要有二:泥及铁也。五分律中用木钵犯偷兰遮。僧祇云:是外道标故,又受垢腻故。”参照钵盂条。
简称钵,为比丘六物之一,即盛饭器。译为应器,或应量器。应有三应:一色相应,钵要灰黑色,令不起爱染心;二体相应,钵体粗质,使人不起贪意;三大小相应,不过量也,乞食不过七家,令人不恣口腹。当时四大天王,持四钵供佛,佛以神力,把它合为一钵,这是有钵的历史。 - 陈义孝编
此云应器。发轸云:应法之器也,谓体色量三,皆须应法。体者,大要有二:泥及铁也;色者,熏作黑赤色,或孔雀咽色、鸽色;量者,大受三斗,小受斗半,中品可知。又翻为薄,谓治厚物令薄,而作此器。南山云:此姬周之斗也。准唐斗,上钵一斗,下钵五升。五分云:佛自作钵坯,以为后式。受时,准十诵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应量,受常用故(三说)。若舍,准衣。律云:比丘持木钵,佛言不应持如是钵,此是外道法也。 - 宋·普润法云
(地名)山名。见补陀落迦条。
(植物)其果如石榴,可食。玄应音义二十四曰:“华白而大,若捧两手,果熟即赤,状如石榴。生经百年方有华果,旧言贝多讹也。”
译义不明,相当的南传经文作「手铃」,或作「手拍鼓」。 - 庄春江居士编
(植物)见多罗条。
(植物)其叶形恰如棕榈,干燥之可以刻文字,内外经典皆用之。其法以锥雕之后之墨汁者南方之书法。北方则以竹笔蘸墨汁而书。西域记十一曰:“其叶长广,其色光泽。诸国书写,莫不探用。”(此贝多罗叶Pattra之略也,梵T&amacron;la-pattra)。
多罗树(棕榈树)的叶子。 - 庄春江居士编
(物名)切叶末以其本为扇者。瑜伽伦记七上曰:“多罗掌者,西方有一树,叶状似棕榈,截去叶头,但留其掌,亦得扇凉。”
梵名Mitra 。意译朋友。为婆罗门教、印度教之神名。乃吠陀中之昼神,其威力、智慧与婆楼那(梵Varun!a )相同,常与之形成配偶神,称为密多罗婆楼那。密多罗统治白昼,婆楼那统治黑夜,二者共同统治天与地,保卫世界,惩罚罪恶,故有“宇宙大王”、“真理主宰”等称号。梨俱吠陀中对其赞颂之诗多与有关婆楼那之赞颂同时并举,单独歌颂此神者仅第三卷第五十九篇一首。
(术语)见刹条。
(物名)见六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