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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語)大乘授戒之精神列爲十條。天臺戒疏上曰:“欲受戒者,應香火請一師至佛前受。師應問:能忍十事不?割肉飼鷹投身餓虎等。”順正記二:“一割肉食鷹,二投身餓虎,叁斫頭謝天,四折骨出髓,五挑身千燈,六挑眼布施,七剝皮書經,八刺心決志,九燒身供佛,十剌血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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