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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七卷八页云:大于所造,能为五因。何等为五?谓生、依、立、持、养、别故。如是五因,但是能作因之差别。从彼起故,说为生因。生已随逐大种转故;如依师等;说为依因。能任持故;如壁持画;说为立因。不断因故;说为持因。增长因故;说为养因。如是则显大与所造,为起变持住长因性。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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