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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七卷八頁雲:大于所造,能爲五因。何等爲五?謂生、依、立、持、養、別故。如是五因,但是能作因之差別。從彼起故,說爲生因。生已隨逐大種轉故;如依師等;說爲依因。能任持故;如壁持畫;說爲立因。不斷因故;說爲持因。增長因故;說爲養因。如是則顯大與所造,爲起變持住長因性。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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