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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四十一卷十頁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雖複于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禀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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