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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五十四卷十二頁雲:問:何故說極微,無生無滅耶?答:由諸聚色,最初生時,全分而生。最後滅時,不至極微位,中間盡滅。猶如水滴。複由五相,應知名不如理思議極微。謂于色聚中,有諸極微,自性而住。應知名初不如理思議極微。或謂極微,有生有滅。或謂極微,與余極微,或合或散。或謂衆色,于極微量,積集而住。或謂極微,能生別異衆多色聚。應知名後不如正理思議極微。故應方便,以如理思,思議極微;斷此五種非理思議。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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