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安心忍耐。乃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即心能安住不動,堪忍身心內外之榮辱惱害,以成就道業。[摩诃止觀卷七之四、大明叁藏法數卷叁十七](參閱“十波羅蜜”449、“忍”2889 )
(術語)安心忍耐也。止觀七之四曰:“安忍者,能忍成道事。”叁藏法數叁十七曰:“安即不動,忍即忍耐。”
安心忍耐。 - 陳義孝編
又作安忍成就、安忍強軟賊、安忍強軟兩賊。爲天臺宗所立十乘觀法之一。謂能安忍,不爲逆順之緣所動而成就道事。行人若已識知次位分齊,爲內外之緣所動,多損內德,則必修此法以防障緣。然而非但逆緣是障礙,順緣亦是行人之大妨礙。行人若依修觀之功初入外凡,轉障開慧,傳誦漸廣,則易外遭名利,內動宿障,遂至破敗自行,今修此安忍不動法,得以進入內凡似位。[法華玄義卷八、天臺四教儀](參閱“十乘觀法”463)
(術語)十乘觀之一。
(六百卷 有唐太宗叁藏聖教序唐高宗叁藏聖教記 沙門玄則大般若經初會序 十六分各有一序)
唐玉華寺沙門釋玄奘譯
第十叁安忍波羅密多分。佛在給孤獨園,與千二百五十苾刍衆俱,命滿慈子宣說忍度。舍利子問:「菩薩忍、聲聞忍、有何差別?」滿慈子答:「聲聞唯爲舍棄自身煩惱,名爲少分安忍。菩薩欲度無量有情,名爲具分安忍。于檀塗火燒,起平等心,俱欲畢竟利樂。又聲聞唯觀蘊等無我有情之所引發,菩薩亦觀蘊等無性無生之所引發,菩薩欲證菩提,應修其心,令與地水火風空等,甯受無邊大苦,而不愛著二乘自利衆善。又若住二乘地,起二乘作意,乃至樂觀蘊等常無常等,是爲行他行處,若修六度一切智智相應作意,是爲行自行處,一切惡魔,不能得便。」
(一卷) - 明·蕅益智旭 撰 顧偉康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