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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四十六卷十二頁雲:又諸菩薩、略有五處定所應作。若不作已;終不堪任證于無上正等菩提。何等爲五?一者、發菩提心。二者、于諸有情,深生哀愍。叁者、熾然精進。四者、于諸明處,方便修習。五者、無有厭倦。 - 朱芾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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